本帖最后由 枫叶流丹 于 2009-10-4 08:13 编辑
送 鸟 (小小说)
市委潘副书记喜欢鸟,而且特别喜欢画眉鸟。这个爱好大多数人不知道,唯独工商局副局长宋明知道。
去年年底,市里准备调整各局领导班子,宋明副局长想去掉自己头衔前的“副”字,就从鸟市上花数千元钱买下一只善斗的画眉鸟,在一个夜色漆黑的夜晚送进了潘副书记家。
从那以后,宋明做起了正局长梦。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潘副书记居然被查处了,有人告发他贪污受贿。不久,潘副书记就向司法机关交代了受贿犯罪事实,并交出了大量赃款和进口数码相机、貂皮大衣、手提电脑等等赃物,最后还交出了一只精致的鸟笼子,说里面这只身价几千元的画眉鸟也是别人送的。
上级把这些东西一一登记造册,然后开始查找这些送钱送物的人并分别谈话,逐个“过关”。
宋明得知消息,惶惶不可终日。老婆知道了原委,眉头一皱,计上心来,附在他耳边一阵窃窃私语。宋明副局长听完,不由大喜过望,抱着老婆狠狠亲了一口。
隔天,上级派员把宋明请去,问他是不是送了一只身价数千元的画眉鸟给原市委潘副书记?
宋明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然后义愤填膺地说:“是的,我确实是送了一只价值不菲的画眉鸟给了那个贪官。但我绝不是巴结他,也不是讨好他。相反,我是在骂他、诅咒他。我们这个地方有句很侮辱人的骂人土话,叫做——送你个鸟……”
上级来人一听,不禁“扑哧”一声笑了,但又很快掩上了嘴巴。
宋明继续说:“我原先就知道这个姓潘的不是好东西,可我又不敢当面顶撞他、批评他,毕竟人家是市委领导里主管干部的副书记啊,所以我只能采取这个曲折的法子,骂骂他这个鸟官……”
工作人员听到这里,全都忍不住哈哈笑出声来。
很快,宋明顺利过关,仍回工商局担任副局长。
(原载2009年8月27日《检察日报》作者:贺清华 转入时略作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