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180007|回复: 38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冤!冤! 冤!齐天大冤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21:37: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城市啄木鸟 于 2012-10-18 04:22 编辑


我叫杨希乐,是江苏省新沂市人,我儿子叫杨棋淮,22岁,是一个聪明孝顺善良的好孩子,也是我们家的命根子,2012年1月15号,我的孩子被人绑架并且活生生的勒死,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妻子接受不了现实,精神失常了,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而杀人凶手家里不但没来安慰过我们,还四处扬言,"有钱花到关系上,四处找关系,花钱买儿子的命,"杀人犯王龙江,和我儿子是同学,王龙江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吃喝嫖赌,四处借钱,曾多次向我儿子借钱未还,儿子杨其淮知道王龙江爱赌博故意避开他,而王龙江还是多次来到我家里,我儿子不敢得罪他,要烟给烟,没烟给钱,就这样我儿子竟被王龙江伙同刘大帅残忍的杀害,刘大帅是个惯犯,2003,2004两年里分别因为抢劫和绑架被判过刑。
  2012年1月 15日,我儿子去了离家不远的网吧上网,彻夜未归,家人四处寻找,由于近几天王龙江经常去找儿子,我便去了王龙江的家,王龙江的父亲开门说:“王龙江不在家,回老家了。”我只好问王龙江的电话号码,而他的父亲竟然说:“我没有他的电话。”(试问,哪有父亲没有儿子电话的?)。我不相信又再三恳求他,他才掏出手机打电话给王龙江,问王龙江昨晚是否和我儿子在一起,王龙江说:“我在老家了,我没有和他在一起。”我只好走了,儿子女朋友得知此事,告知15日晚儿子发短信告诉她说:“龙江把他带走了。”儿子短信里又说:“好黑,好吓人。”得知此消息又赶往王龙江家,这次开门的是王龙江的母亲,再次询问:王龙江在哪?王龙江的母亲说:“可能在楼上睡觉,我喊他下来。”这时王龙江父亲出来站在一旁,王龙江穿着睡衣从楼上下来,我想王龙江询问儿子的下落,王龙江却面不改色的说:“我没有和他在一起。”我就说那咱们一起去报案,到了派出所,王龙江还是一直矢口否认没和儿子在一起,其间巧遇投案自首的刘大帅,王龙江见情况不妙,以买水的理由想逃脱,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刘大帅交待:勒死儿子的就是王龙江!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对面超市将其犯罪嫌疑人抓获。由于刘大帅交待,儿子被杀后抛尸唐店滩污水处理站,南150米左右的窖井里。。。。当民警及家人赶到时,儿子手、脚均用绳子捆绑,全身多处於血浮肿,已经死亡多时,手段极其残忍,家人看到当场昏倒在地。10个多月过去了,冤死的儿子还不能入殓,案子还没有了结,杀人凶手还没有得到严惩。
  目前,妻子精神失常,全家人眼泪哭干,而自始至终两杀人犯家人也没来我家表示忏悔,还多次扬言说他们家上头有人,一分钱也不会赔偿我们家,有钱向上疏通关系,把钱花给公检法的人,给他们的孩子减轻刑罚,难道说公检法的干部也会无视法律的存在?干起拿别人钱财替别人消灾的事,若真是这样,天下就没有公理了,我不相信**党领导下公检法能有这样的人和事,至今我儿还躺在冰冷的殡仪馆,我盼望着公检法能尽快严惩杀人凶手,判他死刑,维护法律尊严,告慰我儿在天之灵,同时也向世人证明人民的公检法是公正无私。
  杨希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3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7 21:44: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公安机关不是处理了吗

公安机关不是处理了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21:46: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color=#999999]跑来跑去顶贴中 发表于 2012-10-17 21:44[/color] [url=forum.ph

跑来跑去顶贴中 发表于 2012-10-17 21:44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公安机关不是处理了吗

处理了一拖再拖,案子退回来。有意思吗。我都看不下去了!!1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2-10-17 21:58: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希望公安机关尽快严惩凶手,还死者以公道!

希望公安机关尽快严惩凶手,还死者以公道!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12-10-17 22:02: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这么长时间还不判决,真是请客送礼就能没事了吗?法律威严何在?

这么长时间还不判决,真是请客送礼就能没事了吗?法律威严何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7 22:32: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这事件快一年了,公检法真是吃人家嘴短了啊,很明了的案子,还能再拖到何日啊?

这事件快一年了,公检法真是吃人家嘴短了啊,很明了的案子,还能再拖到何日啊?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21 13:00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10-17 23:0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你们,要节哀啊,死者父母。

    支持你们,要节哀啊,死者父母。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2-10-17 23:46: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8-16 14:3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2-10-18 00:15: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 希望能看到法律的公正

    支持 希望能看到法律的公正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2-10-18 00:26:1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肯定证据不足

    肯定证据不足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2-10-18 00:41: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07:}

    {:soso_e107:}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4 08:05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2
    发表于 2012-10-18 04:26: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相信法律会还一个公道。

    相信法律会还一个公道。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14:33
  • 签到天数: 420 天

    [LV.9]以坛为家II

    13
    发表于 2012-10-18 05:2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重大刑事案件托个一年的也正常

    关注   重大刑事案件托个一年的也正常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1 09:50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4
    发表于 2012-10-18 06:11:4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严惩凶手,伸张正义

    严惩凶手,伸张正义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7 15: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5
    发表于 2012-10-18 06:14: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节哀

    节哀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22 20:10 , Processed in 0.047061 second(s), 15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