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085|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邓玉娇“防卫过当”的“过”在哪里?(转)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6-2 19:5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邓玉娇“防卫过当”的“过”在哪里?
“邓玉娇案”中涉案官员遭查处 该案现已侦查终结,警方对邓玉娇的认定: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当地处理涉案官员:野三关镇招商办副主任黄德智:开除党籍、撤职、辞退,并治安拘留。

广受社会关注的邓玉娇案件现在已经基本尘埃落定。警方这样的认定和当地的处理结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民意,缓解了“民愤”,更显示了一定的公正,但在警方认定结果后面却留下了一个粗粗的尾巴,那就是邓玉娇“防卫过当”,而按照这个“罪行”,就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看看邓玉娇案件的前前后后,笔者却实在找不出邓玉娇防卫过当“过”在哪里?有“防卫过当”必然就有“防卫适当”,可谁能告诉我当一个弱女子面对三个欲火中烧的男人,而且钞票抽脸,两次推到沙发上,这时的邓玉娇该怎样防卫才是“适当”?

按照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而邓玉娇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邓贵大、黄德智进屋后,首先就是强迫邓玉娇陪他们洗浴,其目的路人皆知,在被拒绝后,更强行拉扯推搡、肆意侮辱,完全把邓玉娇逼上了绝境,邓玉娇奋起反抗,不仅是在抗击暴力犯罪,更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和尊严,这样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完全是侵害人咎由自取,是正当的更是正义的,“何来防卫”过当之说?

也可以说,邓贵大的死亡也并不是邓玉娇的希望,而完全是防卫过程中产生的自然结果。邓玉娇案件发生以来,种种迹象表明当地对一死一伤的官员还是存在着一种恻隐之心,甚至想极力袒护。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公众看到的这样的处理结果,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当地警方留下这样一个粗粗尾巴,更可以看成是那种“恻隐之心”的继续,那就是官员们犯罪被处理了,可也不能让邓玉娇“落得干净”,还是要让她承担一点责任,不然当地官方就“太没有面子了”。但是这样的行为只能起到相反的结果,因为在公众的眼里,邓玉娇不仅无罪,更该视为一种英勇之举,即使按照法律,邓玉娇也是无辜的,如果当地能认定邓玉娇是无辜的,正义的,清白的,不仅能够荡涤社会,更能够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也是最好的维护当地**的形象。

在邓玉娇案件后留下这么一个尾巴,只能说邓贵大等人的阴魂不散,而说白了,这个所谓的“防卫过当”不过是当地警方在前不久认定的“故意杀人”罪名上偷换了一个概念而已,既然认定邓玉娇正当防卫,何来“防卫过当”?请当地警方告诉我们,邓玉娇的这个“过当”的“过”在哪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12-7 06:21
  • 签到天数: 15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09-6-2 20:13: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司法有时是私法、撕法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6-2 20:53: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司法有时是私法、撕法
    比阳光还灿烂 发表于 2009-6-2 20:13


    我是来灌水滴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09-6-2 20:5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是准备各打50大板用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09-6-2 20:53: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FD4】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9-6-3 13:52: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271】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6-3 14:16: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邓玉娇是无辜的,正义的,清白的,不仅无罪,更该视为一种英勇之举。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9-6-3 14:17: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29】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7-4 09:2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09-6-3 18:37: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就像“俯卧撑”、“躲猫猫”、“70码”一样,又要创造奇迹和雷人的词汇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9 13:07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09-6-3 18:41: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邓玉娇是无辜的,正义的,清白的,不仅无罪,更该视为一种英勇之举。
    追求自然 发表于 2009-6-3 14:16


    说的一点都不假,支持!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9-6-3 18:54: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7 16:42
  • 签到天数: 80 天

    [LV.6]常住居民II

    12
    发表于 2009-6-3 18:56: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定成防卫过当是正确的,法律是公正的,并真心的为她祝福!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5-3-6 13:23 , Processed in 0.156234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