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2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222万卖掉410万买的房子,反悔后拒绝支付违约金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15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12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9:5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男子222万卖掉410万买的房子,反悔后拒绝支付违约金
    生活帮
    2024-11-06 22:46



    11月6日,据媒体报道,王先生于三年前以4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处房产。

    由于市场变化,上个月他决定以222万元的价格出售此房产,并与买家签订了正式合同。

    然而,在签订合同后,王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中介的误导,导致以过低的价格出售了房产,因此产生了反悔的想法。

    当王先生向中介表达了自己的反悔意愿时,中介告知他如果选择违约,将需要支付40万元的违约金,目前王先生对此持拒绝态度。


    此事的后续发展引发了公众的持续关注。有网友表示,当初买房子时那么理直气壮,现在房价下跌就想赖账。这世界上的好事都该归他一人吗?”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人最可恶,房价高时贷款买,房价跌了就反悔,典型的墙头草。中介能影响的只是价格谈判,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买卖双方手里,别把责任全推给中介。


    那么,王先生是否可以因为认为自己受到中介的误导而单方面取消合同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合同。

    王先生若主张中介存在误导行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中介在交易过程中确实存在误导行为,并且这种误导直接导致了他对房屋价值产生重大误解。

    即便如此,王先生还需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是否构成重大误解以及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因此,王先生不能仅凭个人感觉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22 22:39 , Processed in 0.038372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