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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湖村村民意见汇总/(请愿书)尊敬的市政府、开发区领导:你们好!我们是曾经的王湖村村民,自2018年4月份拆迁以来,整整4年多过去了,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苏营花苑拆迁安置房上房。可是对于上房,广大村民觉得,尚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现在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解决:1、物业费0.8元/平方米/月,电梯公摊费0.3元/平方米/月,装修垃圾清理费2.5元/平方,另外,停车费480元/年,合计起来,每年就要好几千元,这个价格高于目前周边很多小区,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个很沉重的负担,希望能够替老百姓协调,把价格定在老百姓可以承受得起的合理的范围。2、目前进出小区,只有一条不宽的路,而且中途还有小学,早晚高峰的时候,不仅存在错车不易的问题,在学校门口更是会堵的水泄不通。希望能够尽快将通往苏营花苑小区的这条道路拓宽。3、根据2021年7月20日新沂市司法局发布的《新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中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个人)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管理费、服务费、出入证工本费等费用。因此希望协调取消收取装修保证金这个条款。4、请建筑单位公示苏营花苑小区是否会办理房产证(属于大产权房还是小产权房)。并同时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5、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规定,新建商品房的管道燃气初装费纳入商品房的建设成本里,不能再向业主收取。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以燃气管道连接燃气燃烧器具软管的阀门为界,阀门之后的管道及煤气灶由用户负责。6、上房时间比原计划晚了一年半有余,所有村民希望能够妥善、完整支付所有超时的拆迁过渡费以及相应违约金,不得克扣,违约金不能到12月6号截止,违约金应支付实际上房前1天截止。7、希望开发商能够完善小区内公共活动设施,包括露天儿童娱乐场、老年人活动中心、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及充电车棚等。8、希望勒令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上房为名,搭车收取其他费用。在这等房的四年时间里,王湖村有上百老人,尚未等到看到新房就离世的,还有的年轻人,因为新房下不来,婚没结成的……当初拆迁之后,等待住进新房的愿望,却成了他们永远的遗憾。但我们还是愿意相信,在新沂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各个领导,都是关心民生、对民负责任的,希望习近平主席所坚持的“人民至上”落在实处,让群众路线的春风,吹进苏营花苑,吹进每个业主的心里,恳请市政府领导,尽快给广大业主一个明确、满意的答复!苏营花苑全体业主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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