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年报公示的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含2018年12月31日)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本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社保信息、统计信息等。上述内容中的企业资产状况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他内容均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行政许可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根据选择的公示与否应采用不同的年报途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联系方式信息等。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年报公示的情况进行抽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将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公示系统”上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进行公示;在公示信息中隐瞒、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2、下载手机客户端“江苏企业年报”,在手机上凭“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进行登录、填报并提交年报。 3、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两个方式进行年报,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通过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到辖区分局申领表格填写后提交。 年报咨询电话:0516-8892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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