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47名,幼儿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是全日制专科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四)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岗位要求一致;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其他人员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新沂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及以后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新沂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教育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材料: 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的新沂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 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③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笔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新沂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专业课基础知识(占70%)和编写教案(占3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0日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采取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演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准备演课稿(40分钟)、限时演课(12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4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演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准备演课稿(40分钟)、限时演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面试费100元/人。(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同时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教育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选岗、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总成绩并列 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聘聘期三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教育网站上发布。 九、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 0516—88922340 88891325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22218 88922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