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439|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安镇相关部门强拆 谁为野蛮强拆负责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22:55: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市新安镇**非正常程序
野蛮强拆使我巨额财产遭摧毁

一、信访事由:在改革开放及市场调控下,很多工厂都已倒闭,我们夫妻双双下岗,为了生活,养活老小,我们响应党的号召及政策的鼓励,我们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在新北村委会领导的同意下,于2005年2月有偿批准将999平方土地卖与本人,当年投入30万元,盖起700多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先是塑料加工,后转服装皮毛加工专供淘宝批发,我不仅解决家中的生活困难,同时也解决了很多无工作下岗人员和附近农民的就业难题,本人并办理了合法的工商管理营业执照,一直经营至今10年了。2015年6月26日凌晨一伙社会上不明身份的,近100多人,像恐怖分子一样,驾驶着铲车和推土机,将我们的厂房、院落、仓库全部推毁,厂内的财产、生产设备、面料、皮毛、成品、半成品被抢劫一空,此种行为有目击者证明,用大卡车拉走10余车,至今下落不明,剩余部分,全部砸在废墟之中,连我院中间的两口大消防缸都不能幸免,更别说其它财产,当时我夫妻二人都不在现场,后是别人看到,打电话给我才得知,当我赶到时,已是房倒屋塌,人已走完,我连忙打110报警,城北派出所出警来了3人,并做了现场拍照,当时一个警官说是新安镇**所为,这我才知道是新安镇镇**的野蛮强拆。二、野蛮强拆、合法的财产或被毁坏,或被私自清理行为的三点分析依据   原因是2014年7月新安镇镇**新北街道办动迁指挥部人员找我协商动迁事宜,因评估不合理,没有按实际财产进行评估,在赔偿上有分歧,多次协商最终都无结果,分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第一期拆迁户在没有任何房产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赔偿的标准比我们有手续的还要高;2、当着我面多次更改评估书,但日期仍旧是第一次的日期,而且评估书是单页的,无公章、无评估师资质证书及个人签名印鉴;3、谈话协商过程中都用威胁的口气,说“你当时置办厂子花了多少钱?现在赔偿你多少钱?该知足了,镇**什么都能干的出来,再不签字,只有强拆!又什么你的房子那么多,怎么都有点违章,”我当时说只要合法就行。从7月到9月共找我四次都没有协商好,从9月至今再也没有找我谈过动迁之事,从2014年进入2015年6月26日至今,连一次电话都没有,突然强行拆毁,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新安镇**这种即无法制观念,又野蛮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给我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三、合法的公民,合法的财产,未得到合法保障(一)、我所经营的场地的具有合法性:1、我有土地出让协议和发票;2、我在此建厂已10年,并有营业执照;3、我们在协商动迁时,从未发生争执,并一直要求合法,依法拆迁;4、在7月份动迁指挥部成立至今,一直都无赔偿标准公告;5、评估报告书一改再改,无评估单位盖章,都是单方面评估;6、强拆时无下达强拆通知书给本人;(二)、按照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第十四条》对于拆迁的相关政策。  作为人民**,忽视国家法律,不执行党的政策,口喊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国,背地却做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果被告为公益事业,须征用本人场地,那么按国家590号令第十四条,在本人接到2014年7月被告方所谓“徐州市神州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及2014年8月以投诉书的方式向被告提起复议申请。(三)、诉书中强调本人建厂有多项合法性,当受法律保护;(四)、针对被告之“神州公司评估报告”有以下不合法:1、该评估报告书只有一张纸,无公章,无评估师资质证书及个人签名印鉴;2、该报告非依法市场价评估;3、该评估报告严重违反新沂市**有关房地产评估规定与规则的(2005)66号文件;(五)、依据新政发(200566号令的规定针对被告之非法评估,作出合法、合规、合乎文件的评估异议,详见投诉书及市场评估报告,被告非法评估第一次93万元,第二次84万元,第三次强拆之后(2015年6月30日)64.7649万元。按新证发66号文件是其几倍?(六)、依据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令被告若不服按新证发66号文件规定    评估数额可向法院对本人提起诉讼,待本被拆迁人终审败诉后,由法院强制拆迁,但是被告既未接纳本人的复议申请,又没依法起诉,更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雇用社会上不明身份的恐怖分子,越权代理人民法院对本人合法工厂恐怖暴力劫拆,严重违反国家《宪法》更违反《刑法》263条“以暴力抢劫公民财物的判3-10年徒刑。”四、对于恶性、野蛮强拆造成巨额损失,请求赔偿事项:    (一)、无条件按照新政发(200566号令市场评估价进行赔偿;(二)、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原用途30年产值予以补偿,本厂年产值《每日近千元)30万元,590号令17条,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损失的补偿,法定数额不低于此值;(三)、按590号令19条被征收房屋补偿价不低于同区位商品房价,本区位非居房市场价6000/平方,本厂按700平方计标420万元。(四)、依法按照590号令《实施细则》进行赔偿     590号令《实施细则》第九条“土地使用权按市场价补偿,本厂院落451平方,按市场招拍价给予补偿;(五)、追究被告,冒充法院入户破坏抢劫之罪责。对于2015年6月26日新安镇**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对我厂房进行的野蛮强拆,造成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蒙受巨额损失,这是一起**与社会闲散人员进行的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非法侵害人民群众财产的恶性事件,更让人费解的是:自15年6月26日强拆后,我多次向新安镇的相关部门反应情况,寻找解决办法,均无果,在此期间也无一个**的相关部门对此事负责或是找我对接野蛮强拆!五、恳请**为我主持公道,维护我合法权益,合法、合理的财产受到合法、合理的法律保护新形势下的国家党政机关的主导思想都是执政为党,执政为民,用公平、公正、合法的方式处理和解决**与人民群众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 我作为一个合法公民,一个合法商户,为社会发展创造财富,下为解决社会就业,在这个民主、法制化的今天,却无故遭此厄运,蒙受巨额损失,到现我还是相信党政机关能重视我的遭遇,能对我所遭受巨额损失,能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事实来解决问题,弥补赔偿我的财产损失,强烈要求对于组织、参与这起镇**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对我厂房进行的野蛮强拆的相关人员给予制裁,维护法律不受邪恶势力践踏,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国事无大小,人民利益大于天,我立誓:我的不白之冤,一天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赔偿,我将会全力以赴地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得到应有的保障而努力!  此致!   从地方到中央有关部门。                                                                                                              
                                                                                                                 2015年7月1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5-7-10 08:02: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路过

路过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22 06: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5-7-10 15:38:1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黑暗的政府

    黑暗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5-7-10 16:06:5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找到证人,去政府解决。

    找到证人,去**解决。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15-7-10 16:40: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是该给部分人敲响警钟了 ! 践踏的是我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百姓之苦,谁人理解?

    是该给部分人敲响警钟了  !
    践踏的是我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百姓之苦,谁人理解?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5-7-10 16:44: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font=黑体][size=7][attach]986508[/attach][/size][/font] [font=黑体][size=7]心




    心情能够理解,作为话不能乱说。
    出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的态度不是你想向的那样,不要以一件事情妄下看法与结论。。。。。。好自为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15-7-10 16:46: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人民群众利益不容侵犯。 谁都有上级。。。。。。

    人民群众利益不容侵犯。
    谁都有上级。。。。。。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5-7-12 09:41: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4627805&ptid=17980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心情能够理解,作为话不能乱说。
    出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的态度不是你想向的那样,不要以一件事 ...

    要的是结果!!!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5-1-26 15:18 , Processed in 0.050634 second(s), 15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