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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药监局举报(未成年人禁入)》一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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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11:2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感谢网友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局负责药品广告的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局责令暂停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
对于此项工作,我局一直十分重视,从2009年起,我局就配备了摄像机、电视等设备,专门安排了一名同志负责监测药品广告,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取证,并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仅今年一至六月我局已向有关部门移交五条违法药品广告,向省局上报要求暂停在全省销售的药品两种。
此外,我局执法人员对广告涉及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仅从新沂市五洲药店就抽检了11种药品送至徐州药检所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测,一是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二是加大对相关药店的监管;三是加强对广告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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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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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发表于 2011-7-12 07:42: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回复!
    可以把药名发上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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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1-7-13 17:30: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接受利益方请托,事情不好办啊,该局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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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扎子
    发表于 2011-7-14 11:49: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不过,总的来说,药监局还是有点责任感的,至少正面回复网友的疑问。关键对于非法广告查处的执法权在于工商局,而工商局保持沉默,很耐人寻味。药监局发现违法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只能向上汇报,并向本级工商局移交案件,但是工商局多年来不作为,问题出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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