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224|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受理] "大眼瞪小眼 "快把“事业单位长工资的就顶一下 众人拾柴火焰高”贴放开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2:5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如雪 于 2011-3-21 16:15 编辑

大眼瞪小眼,你还有点职业素质没有,凭什么关闭“要求事业单位长工资的就顶一下 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贴子?
有人顶说明还有他的市场,你滥用职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2:59: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大眼瞪小眼 你滚蛋,还能干不能干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7-17 12:51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板凳
    发表于 2011-3-21 13:09: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希尔顿 发表于 2011-3-21 12:59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大眼瞪小眼 你滚蛋,还能干不能干的?

    版主是你说  滚蛋  就能 滚蛋的?0516kbbs51com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10 22:0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马扎子
    发表于 2011-3-21 14:34: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回复 希尔顿 的帖子

    关闭该贴的原因已在该贴之后作了跟帖说明,另给原帖作者“雇佣兵”版友作了解释,如果原帖作者“雇佣兵”版友仍有疑义,将继续解释。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11-3-21 16:15: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对于版主的管理有不满意的可以说明理由或是在办公室投诉,但请你一定文明发帖!版主的管理只是针对帖子并无针对个人之 意,请理解版主的管理,不要攻击个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1-3-21 18:09: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按照楼主的提示,专门搜索一下,发现该贴发于8个月之前,这种“挖祖坟”的行为实为大多论坛所不齿。搜索中还发现一贴与这个帖子类似,像“关心(事业单位)工资的大家顶一下,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话都有,实为重复发帖。对于帖子内容我就不评论了,摘几段其他版友的跟帖让大家看看:
        xyjs11:  靠?啥思想,企业单位的工资就不要求涨!!!!!!!!!!  
        liukai9250: lz帖子的主题要换下啊,怎么光说事业单位,难道你以为就你们事业单位工资低吗,就你们事业单位工资要涨吗?
        小女子已嫁:笑 楼主你脑袋有问题啊 就只给你事业单位的长 别的就不给涨 话不会说就别乱说 企业的职工就不是人?
        超越☆红尘:楼主很自私,为了你个人的利益来鼓惑所有的人。 为什么只是想让事业单位涨工资呢? 为什么不是让所有的劳动者都涨工资呢???
        放松心情: 刚刚涨过,又涨?有病吧!
        环卫工: 又要再涨一次了吗?羡慕
        手留余香1: 不是涨过了吗

        这种挖祖坟的帖子、重复的帖子、自私自利的帖子不该彻底删除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8 05:19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1-3-22 12:23: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文明理性发贴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6-3 13:22 , Processed in 0.052606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