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47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苏警方首次从台湾“直航”接回逃犯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20:2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2010年11月14日 01:03中国新闻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

中新社南京11月13日电(沈宫轩 朱晓颖)记者13日从江苏省公安厅获知,12日晚20时,江苏省公安厅将潜逃台湾多年的杀人抢劫嫌疑犯黄吉茂从台湾顺利押解回南京。这是自2009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订以来,江苏警方首次以空中直航方式从台湾接回逃犯。
今年30岁的犯罪嫌疑人黄吉茂,是福建连江县人。2002年3月1日和12日,他伙同陈齐武、黄财员窜至江苏省无锡市,先后两次入室抢劫,造成3死1伤的特大犯罪事实。
2003年7月,陈齐武、黄财员被无锡市公安局抓捕归案,两人对杀人、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黄吉茂则通过“蛇头”,于2002年11月潜逃至台湾。2003年7月,黄吉茂被无锡市公安局列为在逃抓捕对象。
在今年6月,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江苏警方与台湾警方密切协作,多次协商缉捕遣返黄吉茂事宜。9月15日,台湾警方根据江苏警方提供的准确线索,成功缉获黄吉茂。11月12日,在台湾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江苏警方派员赴台将黄吉茂成功押解回南京。
相关人士认为,这次两岸警界合作,彰显了两岸警方的警务交流合作达到了新的高度,共同打击犯罪、司法互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6 22:34: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F6E】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11-24 13:06: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F6E】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15 19:49 , Processed in 0.029900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