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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碾童案定罪有违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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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8 06:2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7:15: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该事件自始至终是由交警出面处理的,最后启动刑事程序,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伍某刑拘。新沂市交警是在严重违法办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991-8-5颁布的关于道路外交通事故主管与处理问题的答复 凡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称道路范围以外“乡(镇)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的专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由于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的范围,其事故公安机关只能应单位要求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单位处理。

    宝马车是在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10号楼三单元附近的“住宅楼群道路”肇事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明确将“住宅楼群道路”确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的范围”。因此,该事故不应该由交警作为主角来插手,即使插手也是处于配角,应当由公安机关刑警或派出所来侦察处理。

      交警的行为是越俎代庖,违法越权办理案件。强烈建议当地公安机关立即纠正交警的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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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8 06:2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0-9-21 17:16: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得罪警察的帖子,大概一会就和谐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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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9-21 17:17: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事实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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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9-21 21:59: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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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10-9-25 09:09: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有结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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