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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立昆山新沂同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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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1 00:0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本帖最后由 約錠緈鍢 于 2010-9-3 01:16 编辑

    昆山新沂同乡会QQ群:118167785

                                  
                            昆山新沂同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沂老乡在昆山的联系,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昆山新沂同乡会,英文名: XINYI FELLOW ASSOCIATION OF KUNSHAN,简称“新沂同乡会”。
        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
        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一个对新沂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五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团结互助、共谋发展。
        第六条 本会联络处待定!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是对新沂有联系有感情现居住在昆山的新沂籍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会本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此条待研究后决定);
       (五)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有关会议的权利。
        (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有在昆山新沂同乡会网站上发表信息的权利。
        (六)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同乡会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可向本会索取表格。
        第十一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20名左右,其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各活动小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年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特别热心本会工作,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强;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 本同乡会设会长一名,荣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若工作发生变动,可由理事会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同乡会与**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
        第二十一条 被当选的各位同乡会理事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同乡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 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每年开会前缴清。
       (二)会员自觉捐赠,当选理事必须给予一定的捐赠。
       (三)本会其他创收。
       (四)其他社会赞助。
         第二十三条 本会来源经费属昆山新沂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员活动开展,用于出版刊物,用于对外联络。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有权监督。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二十四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
        (一) 加强和新沂的联系,让新沂人了解昆山;
        (二) 组织新沂同乡聚会,加强联系,共叙乡情;
        (三) 帮助来昆山的新沂人排忧解难;
        (四) 为新沂来昆山的学生做好服务咨询工作;
        (五) 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提高新沂老乡在昆山的社会地位,把这里变成昆山与新沂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六) 组织各种考察团外出参观旅游和聚会;
        (七) 建立生意合作平台,共谋发展,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八) 根据新沂老乡的各有所长,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于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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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09-9-21 00:20: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最好有中介资源,对初到昆山的新沂人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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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09-9-23 17:33: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呵呵,赶紧的啊,不然俺就要离开昆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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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2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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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马扎子
     楼主| 发表于 2009-9-25 16:00: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有加入意向的朋友请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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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09-9-25 16:13: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松江区
    我加入.呵呵,虽然我现在不在昆山,不过明年去昆山的机会将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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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4-7-2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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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08:14: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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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0-10 09:29: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8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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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10-11 18:20: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党在哪里  怎么联系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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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9-10-17 18:30: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这贴子这么久了  怎么 不 见下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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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9-10-21 00:09: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你好,我是新沂人在昆山工作我想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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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9-10-22 22:45: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怎么联系啊本人在昆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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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9-10-22 22:53: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怎么联系啊本人在昆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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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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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13
    发表于 2010-7-26 00:04: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哈哈,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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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6 00:23: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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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7-26 09:23: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松江区
    【308】再次支持并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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