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新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请局长、所长回应!!! 今天去新沂交警大队车管所为父亲办理摩托车行车证,感觉有几点令人气愤的事,我认为新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有些收费行为甚为不妥,有渎职、违规、违法的嫌疑,请局长、所长详细解释,让老百姓花钱花的明白,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我代表他们讨个明白!如果局长和所长的回应不明不白,我会向上级反映,直到弄明白为止!!!! 1、7元钱材料整理费,没有开具任何收费票据-----------------请问这个收费从何而来??? 领取《行车证办理申请表》时,被告知把相关材料交到传达室内屋(所谓的咨询处),之后内屋把交强险保单、购车票据各张贴在一张A4纸上,加上《行车证办理申请表》、《车辆检测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我已在家提前复印好)用回形针别好,被告知交费7元,问之,说是整理材料费,并且没有开具任何收费票据。 请问局长、所长:难道《行车证办理申请表》、《车辆检测表》需要交钱买吗?!两张A4纸,一个回形针加上张贴和别一下的动作需要7元钱?! 2、20元喷号费,开了临时收据到喷号处收回-------------请问这个收费是否有物价局批文???是否合理??? 在交费135元登记费、牌证费后,被告知必须先去楼下平房收费处缴纳喷号费,否则不能拿行车证、机动车登记证。到平房收费处被告知须交费20元,问能否不缴费到其他处喷号,被告知不行。交了20元后,开了一张临时收据,发证处核验这20元收据后才发证。拿着这个收据到喷号处,被喷号员收回,没到一分钟喷好了。 请问局长、所长:这个20元的喷号收费是否有物价局批文???是否合理???为什么开了收据又收回,是否有欲盖弥彰之嫌???没到一分钟就喷好得劳动价值值20元???我们“人民警察”是否真正为人民着想了呢还是一心想着“人民币”了呢??!! 3、办交强险须往市里跑去交,本来看到车管所平房处有PICC的交费处,感觉挺好,结果一看,大门紧闭,问咨询处(胡乱开口收钱的传达室内屋)被告知必须到市里去交,而且必须到车管所指定的保险公司去交,往返一趟要十几里,没办法,谁叫你求人办事呢? 请问局长、所长:打造服务型**恐怕也包括公安系统吧,怎就不能为老百姓想想呢?协调安排个保险公司过去收费开保单不应该是件难事,叫老百姓跑冤枉路既浪费油钱,又增加市内的交通压力,这恐怕和“和谐社会”以及“节约型社会”的提法有悖吧!!! 说实话,我本不想说,就个人而言,27元钱也算不了什么,我出得起,往市里跑一趟也费不了多少油钱,但是,每天有多少向我父亲那样陪着笑脸,知道不合理又敢怒不敢言的老百姓啊。我多想大声的告诉他们:新沂交警大队车管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所长和我们“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都是为我们服务的,我们大可不必那样陪着笑脸,我们可以表达我们的不满,我们可以质疑他们的任何你认为不合理的行为,而且,他们必须回答。对了他们要解释,错了他们要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