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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突出《论坛规则》的两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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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8 16:5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其一:过去,在《新沂风采》专版的醒目位置,有一行“客观评述,理性建言……”的小红字;改版以后,这一行红字不见了,建议恢复;
其二:《论坛规则》全文过于隐蔽,建议放在醒目位置予以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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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9 03:1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1-8 17:24: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0516K308 0516K308 0516K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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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09-1-8 20:1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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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09-1-8 21:23: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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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09-1-9 08:2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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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8 12:5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发表于 2009-1-9 09:08: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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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2 06:52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9 09:17: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 新年了 论坛需要很好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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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楼主| 发表于 2009-1-9 10:09: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感谢各位支持,期待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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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9-1-9 10:28: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不赞同

    如果您去做客,看见大门上写着:“来客务必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你会怎样想?

            作为论坛,我认为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创造出一种宽松和谐的氛围。把那些醒目的红字去掉,正体现了论坛的成熟,管理层驾驭论坛水平的提高,是进步的表现。即使是“主观评述,激情建言……”又有什么不好?市民不是官员,不是人大代表,论坛是面向广大市民的呀。

            楼主的话,也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认为这应该记在版主的工作手册里,而不是放在论坛的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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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9 03:1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09-1-9 10:3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客观评述,理性建言是对的,不然哪天搞出来个诽谤案,论坛不毕业也要受牵连0516K3080"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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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9-1-9 11:23: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10楼 打狗队长 的帖子

    “评述”无需规定是客观,如果没有自己的主观思想,那不叫评述,那是叙述。
    “建言”不必强求是理性,如果建言是有道理的,激情一点也无妨。

    至于“诽谤”,我要说的是无论哪里都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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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9-1-9 11:30: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恩,
    支持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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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11-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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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13
    发表于 2009-1-9 16:47: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论坛就是我们的家园,一定要有和谐的气氛,有必要提醒下,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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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0 10:54: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新沂风采》专栏处的那一行小红字已予恢复,谢谢!
    《论坛规则》全文尚不知在哪里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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