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2935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受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0-8-26 17:0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你好,我的的贴子是真实的。怎么给删除了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 09:03
  • 签到天数: 4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20-8-28 08:55: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27 09:20 , Processed in 0.042242 second(s), 13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