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孩子收到学校要求强制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通知上说,按照徐州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必须在中国人寿、人保、平安和紫金保险公司购买学生商业保险,每人一共60元整。徐州市教育局文件如下:详见徐州市教育局文件(徐教安全【2015】20号)文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认为以上做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们办理保险的自由,具体如下: 一、国家教育部等五部委于2015年6月3日以教办【2015】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徐州市教育局竟然在中央部委文件发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于2015年7月1日,以徐州市教育局的红头文件发布收取商业保险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班子和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进行宣传和代收保险费,允许保险公司人员进校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并对学生要求必须投保,这是在与上级文件做对抗,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完全致法律法规于不顾,我们学生家长坚决不同意! 二、徐州市教育局文件(徐教安全【2015】20号)文中,明确要求必须在人保、人寿、平安及紫金四家公司进行投保。该局未在市场上进行相关保险的招投标工作,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保险费价格上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这种行为严重限制了保险选择自由的权利,另外听说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已对全省的在校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采取了正规的招投标),还要每位学生交60元办理商业保险,目前徐州市各类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过百 万计算,增加了人民群众负担超过5000万元,没有招标标,没有听证会,也没有事先征询家长意见就强推,其中必然存在的内部交易和内幕,严重侵害了广大群众家长的利益,请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 三、徐州市教育局在推销学生商业保险时,尽管口口声声为投保自愿,但明确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推动,各校教师按照学校布置要求学生进行投保。虽然提供了相关学生家长签字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但从徐州市教育局下文及教育局官员带着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到县市区各校进行推动,已经完全是利用**部门、学校强制推行,学生及家长迫于各种压力也不得不进行购买。 综上所述,望有关部门尽快对该事件进行查处,防止更进一步的侵害广大群众的利益的情况的发生。 城南小学学校学生家长陈刚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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