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集中清理取缔 “十五小”和非法塑料加工企业工作方案 (节选) 为彻底解决我市“十五小”和非法塑料加工企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和园区牵头负责,环保、公安、市场监督、供电等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联合执法,确保全市“十五小”和非法塑料加工企业清理取缔到位,杜绝死灰复燃。 三、工作安排 5月16日—5月25日:各镇、街道和园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十五小”和非法塑料加工企业进行宣传,督促企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及厂房等。5月26日—6月15日:各镇、街道和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组织相关力量,采取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十五小”和非法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清理取缔。6月16日—7月15日:市**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和园区清理取缔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和园区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2.联合执法,彻底取缔。建立环保、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市场监督、安监、供电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职责,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各镇、街道和园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十五小”和非法塑料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厂房等彻底进行拆除,必要时恢复原状,彻底杜绝“十五小”和非法塑料加工企业死灰复燃。 如期不关闭,天诛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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