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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包了一份徐州农委一项惠民工程,就是给新沂市各个果园农场免费安装监控。 其中有一个点位是在瓦窑的天龙养殖场 由于该养殖场位置较为偏僻,网络线路到达不了,需要架水泥杆架线过去,前期新沂农委也配合我们勘察,有设计院设计的路由图纸,6月13日我们按图纸施工。(总共要立杆31根,全在路边和电力杆路一条线)施工当天中午一点左右瓦窑城管来了,(当时杆路已建好大半)说不能施工,要跟他们领导打声招呼,我这面也立即汇报给新沂农委张主任,张主任说等下午两点上班给协调下没什么问题,毕竟都是**的事。所以中午吃饭后我们没停下就继续施工了,因为都是用的机械施工,很快,下午五点就全部结束了 ,此时城管又来了,大发雷霆,说上面领导没给协调好,叫全部给拆除。我说没协调好再给点时间协调呗,无非就是钱的事,因为立杆的位置并没有什么影响,也不碍事,全立在电力杆一条线上,电力杆也是新立的杆路。城管说领导安排了今晚就必须拆除完,当即就调来一台挖机全部把我们水泥杆砸断推倒了,随后扣押了我们施工车辆和人员,要求我们付他们请来的挖机砸杆的费用,后报警后警察到场才放我们走。我想请城管及瓦窑镇**领导正面回答我以下问题:
1、就算我这是违建,没有报批手续,你们是不是应该下整改通知书,责令我们是补办手续还是限期拆除,你们这样当天当场自行把我们水泥杆推倒砸断这种行为与土匪有何区别?你们执法是否规范妥当,置我们老百姓利益何在?
2、限制人身自由,你们扣押我们施工车辆和人员,有何执法依据? 执法请来的挖机费用为何要我们来出?
3、现场我一再追问要找哪个领导协调此事,执法城管高傲的姿态告诉我说不知道,问执法城管姓啥名啥,是否有执法证,一概没提供。我想积极地去协调此事,但无从下手,不知道该去问谁。我们属于承包,新沂农委没协调好此事也就不在过问此事。
4、我们对他们说的话,和现场砸杆的过程进行了拍照,我们的手机被抢去,内容被删除,还要打我们拍照的同事。仅存的照片也就是怕发生这样的事当场拍过发给其他不在场的同事得以保存下来。我想问问作为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有权利对你们的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吗??
5、事发第二天6月14日我去新沂市城管找到了他们一个姓刘的副局长反映了此事,晚上电话给我答复是瓦窑镇一二把手安排的,他们只是执行,我想问下他们叫你们去杀人你们也去杀人吗 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又跟喝老百姓的血和杀人又有何不同? 还有请瓦窑镇**领导回复,这是你们安排的吗?你们这些老百姓的衣食父母就这样为老百姓做事的吗?
6、此事事情给我个人造成了五万元的损失,谁来承担我的损失。
以上言论属实,如有瞎编乱造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请瓦窑城管和瓦窑镇**领导正面逐条答复,如处理不满意,我保留请求其他媒体协助帮助的权利。
附事发当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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