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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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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0-30 20:2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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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30 20:3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二手房,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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