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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将非法堵路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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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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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0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聚众堵路。道路是为了满足人们通行的,它不属于某一个部门。对有诉求的一方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要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宪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道理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聚众堵路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一旦发生阻塞道路交通行为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权立即制止,命令解散;拒不服从的,可依法强制驱散、带离现场或者立即拘留;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组织、策划、指挥聚众围堵、制造混乱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严惩。化工路堵了那么久,不知道公安机关为何不处理,任由这种行为发生在我市,我们新沂有关部门难道就任由这种非法行为发生在眼皮底下吗,强烈要求市里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堵死化工路和阻挠市政清理工作的地痞流氓绳之以法,逮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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