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606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牛刀:不想蜗居就要争取居住的平等权利 (转)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9 13:27
  • 签到天数: 20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5 18:0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牛刀:不想蜗居就要争取居住的平等权利 (转)

    ——12月10日在东华大学的演讲之一

    应东华大学之邀,我于12月10日为东华大学全校硕士生作了一场演讲,全面阐述了我对中国楼市的看法。在现今中国出现的高房价,代表的是中国最落后的生产力,是官商勾结盘剥民众体制高度腐败的象征,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民族振兴。作为一代有为的中国青年,不要把自己混同于一个炒房客,而应该致力于中国住房体制的创建,谋求大多数中国民众生活的安宁。以下为演讲内容摘要。

    看见大家这么年轻,刚才有一半人举了手,准备三年之内买房子,我感到很有压力。我在清华大学资本战略研修班演讲时,感到很轻松,台下坐的都是身价千万的总裁们,大家都有房子,当然年龄也比在座的各位大,因此,没有买房子的必须。而你们不同,你们都是硕士研究生,没有房子就不能结婚啊,即使结婚也不想要孩子,这个麻烦就大了。不过即使如此,我觉得你们面临的重要问题,不是买房子,而是争取买房子的平等权利。

    在中国各大城市买房子有四种形态:一种形态是,绝大多数买房人,他们买房子是为了自己住,也就是像我们今天在座的,因为要成家立业,所以想依靠自己的打拼为自己争取一个居所,同样买房的形式也是自己赚钱交首付,三成或者两成,然后依靠自己的每月收入交付月供,所以月供和房价之间有个合理的比例。你们的这种买房行为叫做,对冲。就是用自己的收入去对冲以后长达二三十年住房按揭款。如果房价过高,绝大多数人就会感到不堪重负。

    第二种形态是,一部分有一定财富的人,他们完成了原始积累,所以,很多人买房子是为了出租,他们和你们不一样,他们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眼光,房子的租金一定要能抵付以后的月供款还略有收益,这种买房形态叫做融资。用一个首付款做杠杆,在银行融来一倍的资金,然后将整套房子出租,2006年以前,这种买房形态绝大多数是买商铺,只能做五成按揭,好的商铺买房人的盈利空间相当不错。但是,后来开发商开发出投资性小户型公寓,看上去也是用于出租的,但形态和商铺已经不一样,因为,国家的金融政策是住宅可以二成首付,那么,投资人在银行的杠杆效应是5倍,从商铺一倍放大到住宅五倍,是开发商钻了金融政策的空子。你可以看看开发商是如何破坏国家政策,一步一步把中国楼市变成了一个赌场。

    第三种形态是,因为住宅可以二成首付,也就是说在银行的杠杆效应可以达到5倍,吸引了大量的资金来买住宅,因为住宅投机可以超过除了期货之外的所有资本投机。开始是还有些人购买住宅,是为了出租,但是后来出租的收益很差,但是住宅的差价却在扩大,因此,这部分人买房子是为了卖出去。他们为了在短期内卖出去,有个大的差价,往往伙同媒体和开发商一起,抱成一团,炒买炒卖哄抬房价。这种买房形态,叫做投机。

    第四种形态,就更加荒谬,却在司法机关和地方**的关照下大行其道,他们买来一套房子,只是交了一个很少的首付款,然后,再找评估机构评估成两倍甚至三倍的价格,转手倒卖,或者说自己再卖给自己,从银行套取大量的资金。上海有个姚康达,买了一个900万的房子,评估成2600万,只用200多万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赚了银行将近2000万,还有什么比这个赚钱?最后事情败露,就把房子甩给了银行。这种买房形态,叫做“庞氏骗局”。这就是房价成倍上涨的主要原因。

    整个中国楼市充斥了第三第四种形态,你们说,与第一种形态比起来,还有公平性可言吗?在一个庞大的市场毫无公平性可言,普通老百姓充当的是什么角色?除了被掠夺,还有什么?一代有为的中国青年不去致力于体制的重建,而将自己混同于一个炒房客甚至骗子,中国的未来还有什么前途?所以,你们要放弃三年内买房的想法,不想蜗居,就要争取平等的权利。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12-16 11:08: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关注 一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1-22 14:23: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FD4】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5-2-9 06:44 , Processed in 0.038577 second(s), 15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