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 供 (春江) 父亲喜欢将钱、证件之物藏放在床上芦席下。这一天他把我叫进屋里,问我拿了他放在芦席下的18元钱没有?他把我问的莫名其妙,我当然否认。他说:“就是你拿的,赶快拿出来算事,不然小心腚疼!”。我没有拿,当然不承认,并委屈地哭了。“你还哭,看来不打你不会承认的”。说着拿起鞋底雨点般地抽打我屁股。我只是哭,口中直喊“我没有拿!我没有拿啊!”父亲看我还不承认,就把我两手捆起来,吊在院中的桑树上,说“什么时候承认,什么放下”。 时值冬天,冷风刺骨,我两手被高高吊起,双手和浑身又疼又麻,心中盼望妈妈早点回来,好给我解围。父亲见我仍不承认,就将火剪在炉火中烤,然后拿出来,要烙庇股。我害怕极了,说“是我拿的,是我拿的,您别烙我!”,父亲问拿钱干什么用了?是啊,拿钱干什么用呢?我在想啊,想。我一时回答不出来,父亲又拿起火剪又在我面前晃动几下,我只好承认买东西吃了。此时才被从树上放下来。 由于自己招供,妈妈回家,也狠狠地数落我,此时我心中的苦水已是无处倒了。如果后来不是一个人的出现,这个冤案可能无洗清之日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到我家(后来得知是综合商店会计),拿出18元交给我父亲,说“借你的钱,还给你,耽误你用了”。父亲和母亲都很吃惊,她解释说:一个月前,她在供销社店中看好布料,当时身上没有带钱,父亲把身上18元钱借给了她。父亲想着,想着,忽然大悟。 事情虽然明了,但父亲一直也没有为我“平反”的意思,他好象忘了因为这18元对我逼供的事。后来妈妈问我:“不是你拿的,你什么承认呢?”我委屈地说:“我受不了他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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