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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起诉离婚,何时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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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12 15:4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某女,40岁,该女离婚后,两年前与一离婚男结婚,因男方无家庭责任感、经济扣门、婚前隐瞒肝病传染病,女方拒绝同房男方则强硬发生关系,女方报警称强奸(未受理,只教育一下丈夫),另外,男方父亲71岁,一次强奸女方因反抗未遂等等原因起诉离婚,但一审法院认为感情未确已破裂还可以和好判决不准离婚,女方上诉二审法院后又撤诉    问:女方如果再起诉要求离婚,何时可以起诉,民诉法所说的满半年、民法典满一年的时间从何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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