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2994|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窑湾通270新修公路两旁房屋拆除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3-11 08:14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1-2-24 12:5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此路两旁涉及部分大小房屋,多数都是鱼塘看护房,基本上都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是在所规定的范围内除了有土地使用证的以外一律全部拆除?是不是用些什么东西遮挡掩藏一下就不需要拆了?如果是这样那还有什么规定可言?望下达此任务的部门给出说明。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9:15
  • 签到天数: 288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21-2-24 12:57: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6 00:03
  • 签到天数: 75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21-2-24 17:41:3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4-9-27 11:20
  • 签到天数: 129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马扎子
    发表于 2021-2-24 19:03: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4_365:}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28 18:22
  • 签到天数: 137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地毯
    发表于 2021-2-25 10:44: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21-3-1 16:02: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应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你所诉的看护房屋正是未经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应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你所诉的看护房屋正是未经整体规划且未经批准的非法占用的违章建筑。目前,窑湾镇正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合理布局土地规划和使用,包括看护房在内所有房屋的建设要符合全镇统一规划标准。在此,感谢您对镇村建设的理解与支持!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3 09: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21-3-2 09:44: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1364361&ptid=22051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应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予以补偿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3 09: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21-3-2 09:54: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地是从村部大队 队长手里租的,养殖棚是你村部看着盖得,现在要无偿拆除,当初怎么不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地是从村部大队 队长手里租的,养殖棚是你村部看着盖得,现在要无偿拆除,当初怎么不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18 08:39 , Processed in 0.050070 second(s), 13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