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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城管之管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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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8-18 13:1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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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8-18 13:36: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re: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还采取强制执行...

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呢?
城管的权利更大?可以直接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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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8-18 13:50: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re:二楼没有弄清政府主体的执法权利和执行法程...

二楼没有弄清**主体的执法权利和执行法程序,城管本身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就授予他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他不可发现违法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主体永远不能当原告的),他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相对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非。公安发现犯罪分子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犯罪分子制服,对抗拒抓捕的犯罪分子,还可以使用武器呢?也不要通过法院许可的。检察院呢,在行使刑事侦检权时也有强制措施权利。
   城市乱了,都说**皥怎管的,管了就避免不了强制措施。商贩们如果都能自觉寮遵守城市法规,我想就不会存在城管强制措施了,也没有城管了,这象没有了犯罪,就没有公安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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