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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庭笔记 (2017.3.28. 9:30 系庭后整理) 法官:江苏省南*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就原告(**)诉江苏*****地板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在送达传票时已书面告知,现不重复了。 法官:审查原、被告身份资格(略) 法官: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理由、诉请和事实。被告方注意听。 原告:(略,要求支付基本工资****元、加班费***元,赔偿金****元,合计****元)。 法官:现在开始举证(先从原告开始)(略) 书法员:请被告方质证。 被告代理人(周X,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员工),原告举出的《员工登记表》上面虽然有双方约定职务、岗位、职责、基本工资额、提成、奖金,双方都有签字,但只能说明是一个意向,并不能证明实际产生劳动关系,应当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劳动合同》只有原告签字,没有公司签字盖章,不成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签字盖章后,还得有劳动局见证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还得有交纳社会保险证明。 法官:《员工离职交接表》下面是否是法定代表人陈X签字? 被告代理人:从签字字体看,是的。 法官:《员工登记表》右上角是不理法定代表人陈X签字? 被告代理人:从签字字体看是的。但这都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原告应该举出在公司工作事实,如《考勤表》等。 法官:《考勤表》出勤情况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是公司负举证义务,你听清楚了吗?你带来了吗? 被告代理人:没有。 法官:原告对被告质证意见,发表意见! 原告:《员工登记表》双方约定权利与义务,如职责、岗位、职务、基本工资额、提成、奖金,双方都有签字,对方有副总经理程XX、法定代表人XX签字确认。《员工离职交接》有人事文员刘X签字、有法定代表人XX签字确认。有入职手续、有离职手续,构成证据链,足以证明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至于考勤表,那保存在用人单位手中,按照法律规定,该当由被告举证,如果被告不举,视为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劳动合同》我主动在2016年1月4日签字,交上去至16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签字盖章,这本身是错误的,别拿错误当理讲,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劳动合同不需要劳动局验证。另外,未交纳社会保险公司本身是犯法的,还拿违法当理讲! 被告:原告离职存在疑点,为什么不及时维权?为什么到一年后维权?公司怀疑原告离动机不纯,可能侵犯公司利益害怕追究责任,才离职。 原告: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自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之日起一年内,我在时效届满前四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在时效内哪一天维权,是原告自由。且一年内我多次写信、打电话、发邮件、微信给对方法定代表人维权不断,均不予理会。对方说我侵犯公司利益,请被告举证,否则,我认为是对我人格名誉的侵犯,保留依法追究你们责任。 被告:我们只是怀疑,猜测,没有证据。 法官:好了,下面由被告举证。 被告代理人:没有证据。 法官:下面进入调解。原告愿意调解吗? 原告:愿意。 法官:我看原告放弃加班费请求,其他诉请支持,行吗? 原告:行。其他都要支持,我维权,成本太大,一次来X市XX区劳动局,一次来咱法院,各项开支如路费、食宿费、打印复印支付太多。 法官:是的!被告方愿意调解吗? 被告代理人:愿意。 法官:拿出数字,愿意调解给原告多少钱? 被告代理人:不语。 法官:现在休庭十分钟,被告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商量一下。 (十三分钟过去) 法官:原告、被告方都进来。周X:你那边怎说? 被告代理人:老板不同意给钱。 法官:书记员记录在案,被告不愿意调解。下面都到书记员处将庭审记录看看,无异签字都回去,等判决。 法官:退庭! 庭后被告方代理人对原告说:法庭上我是按照律师写好读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情况我不了解。如果有什么得罪,你见谅!原告说:不怪你,你是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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