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长空碧海 于 2016-9-24 21:50 编辑
2016年9月14日下午3时左右,江苏省新沂市新安街道嶂苍村上演被非法暴力强拆一幕。新沂市新安街道嶂苍村鸿宇养殖场和马爱山养殖场被新沂市新安街道纪工委书记陆化雷带领百余人参与非法暴力强拆。在没有任何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未经法定程序,非法暴力拆迁,养殖场成为一片废墟,造成两户一百余万元重大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新安街道百余人到场后,反而利用其纪工委书记身份下令满身纹身的拆迁工作人员,强行将鸿宇养殖场经营者陈军马群英夫妇及其父亲陈计宗分别塞入其带来的两辆面包车中带离现场,非法拘禁两个多小时。陈军母亲刘学彩上前阻拦时被四名强拆工作人员强拉硬推导致受伤住院。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重大事件的;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新安街道带头违反了《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二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三十六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六十一条:侵犯公私财产,破坏公私财物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未经法定程序拆除当事人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组织、实施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非经法定程序并具有正当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受任何人侵犯,行政机关也不能侵犯。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问题时提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江苏省新沂市新安街道嶂苍村鸿宇养殖场和马爱山养殖场在2008年3月左右响应**号召开始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者限制规模化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新安街道8月21日在不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非法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与9月14日非法暴力强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予以补偿。 禁养区的划定标准主要有四条: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二是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是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鸿宇养殖场和马爱山养殖场建设在村西直线距离500米左右,不靠近村庄,不靠近沭河黄墩河等主要河道,不靠近国道省道,连乡村主要交通要道都不靠近,也不在水源保护地周边。
鸿宇养殖场由当时的新安镇**部门办理了土地流转手续用于养殖场建设。2015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投资一万五千多元建设了化粪池,防雨水储粪场,排水沟加盖,雨污分离等环保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2016年领取环保设施建设专项补助金一万元。
马爱山养殖场建设在自己的承包田上,2016年8月1日新安街道下达《整改通知书》,上写着:请于60日内完成整改。且在未达达到规定期限之前,于8月21又非法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其行为自行前后矛盾,不合法理。
在8月21日新安街道非法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后,鸿宇养殖场经营者陈军和马爱山养殖场经营者马爱山找到新安街道纪工委,新安街道要求我们不再继续养殖,并签订不再养殖保证书,否则将实施强拆。陈军和马爱山也同意不再继续养殖,等到玉米收获后改成蘑菇种植并获得了新安街道同意。但9月14日下午3时,新安街道百余人,在没有任何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未经法定程序,非法暴力强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一些地方的少数干部依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侵蚀了干群关系,动摇了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迟迟得不到处理,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成绩”多多,问题多多,隐患多多,一些倾向性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希望纪检监察系统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勇气,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查贪污受贿、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基层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共同维护新沂的形象,共同建设幸福新沂、健康新沂、平安新沂、和谐新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