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溧水区白马镇工程项目部原部长彭守文利用担任拆迁组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拆迁协议等方式,单独及伙同他人多次侵吞拆迁补偿款59万余元。今年3月,彭守文因犯贪污罪,被溧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看到别人轻松拿到拆迁款,萌生犯罪动机 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身为溧水区白马镇工程项目部部长的彭守文,在担任拆迁组长期间,多次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共同侵吞拆迁补偿款高达24万余元。 在被审查期间,彭守文交代了作案动机:“看到别人(指被拆迁户)不努力就能轻松拿到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拆迁款,而自己作为拆迁负责人,辛辛苦苦工作,费尽口舌,也只是在给别人做嫁衣;况且自己妻子生病需要钱,弟弟买房又跟自己开口借钱,不借的话很伤兄弟情……” 正是在这样的贪欲下,他和拆迁工作组成员合谋,开始采取多种手段侵吞大量拆迁款。 虚报冒领,骗取拆迁款14.3万余元 2012年10月,在任白马镇高塘拆迁组组长时,彭守文和拆迁组另一名工作人员邱超商量套取拆迁款事宜。两人一拍即合。 “一定要找个稳当的拆迁户才行。”两人谋划后,被拆迁户张某成了他们的最佳人选。他们的伎俩是:假冒张某尚有10.1万元拆迁遗漏补偿款没有发放,需申报补发。 邱超把10.1万元款项做成了两个单子,一张为5.6万元,一张为4.5万元。彭守文看过后,立即找白马镇副镇长俞某签了字,并和俞某说“这是被拆迁户张某拆迁中遗漏补偿的钱”。但彭没有告诉俞某这笔款项是虚列的。 遗漏补偿款发下来后,在只给了张某万把块钱后,彭守文分得7万元,邱超分得2万元,这些钱都被他们用于私人消费。 在这期间,彭守文还4次采用虚报冒领和截留侵吞手段,以发放被拆迁户拆迁补偿补助名义,套取补偿款7.3万元。 虚造拆迁补偿协议,捞取拆迁款13万元 2013年10月至2014年春节前,彭守文任白马镇杜巷村杜西拆迁组组长。当时,拆迁组副组长陈可明跟彭守文商量,想通过伪造拆迁协议套点拆迁款出来用用。陈可明找了一家比较困难的被拆迁户杜某。杜某答应了陈可明,以其父亲的名义伪造了一份协议。 可是,伪造拆迁协议,只把被拆迁户搞定还不行,还要得到评估公司的认可。 为达到获取虚增拆迁款的目的,彭守文和陈可明不惜共同拿出5万元,送给了负责这一地段拆迁评估的江苏某评估公司业务员王炜力。 不久,王炜力出具了一份假的评估报告。 根据伪造的拆迁补偿协议,杜某拆迁补偿总价为57万元。最终,杜某实际拿到拆迁补偿款22万元,彭守文分得13万元,其中8万元借给其弟弟买房。 模仿拆迁户签字,贪污补偿款2.9万元 截留侵吞、虚造拆迁补偿协议等种种手段,还是不能满足彭守文的贪欲。面对大量拆迁款,他又开始琢磨新的犯罪手段。 彭守文写得一手好字,在多练*几遍后,模仿他人签名往往真假难辨。于是,他以发放被拆迁户向某遗漏补助款的名义,虚造补偿发放表,仿冒向某的字迹在补偿发放表上签名,凭空将2.9万元拆迁补偿款装入了自己腰包。 检察官点评: 拆迁组长彭守文居然能在3年内敛财59万多元,成了一只肥硕的“苍蝇”,究其原因,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监督是重要因素。同时,彭守文连续3年贪污59万元迟迟无人发现,也暴露了部分单位在拆迁管理方面的漏洞,特别是在拆迁评估和款项发放环节存在亟待完善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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