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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质疑对本人”陈怡廷“的一些印象、质疑等回复。请所有网友一个字一个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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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16 05: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22:57: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公           告(请大家认真阅读全文一定会明白所有一切)
       关于论坛网友一些误解以及质疑“陈怡廷”的回复。请大家仔细看完。良心过的去我认为就OK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舆论永远是舆论。

       自2013年7月开始。论坛上就开始有些网友针对本人发一些攻击性帖子。例如陈怡廷利用XX职位骗取XX东西。冒充XX办卡人员收费办理信用卡等。还有些人员私自注册ID一人注册几十个发布攻击性帖子文章。请问我骗你什么了?能正面回答吗?不要跟老鼠一样不敢留名。


    回复(一)
       2013年7月我是与张XX。李XX。犯了一些错误。具体事项大家可以看一下人民法院的审判书。 。由于大家喝酒以后脑子都不清醒犯下错误。但是已经接受**党的改造。法律也制裁过了。认识错误以后也投案自首。积极赔偿了受害人损失。请问大家。谁没有犯过错误,世界上又有几个十全十美。俗话说好浪子回头金不换。何况是喝酒以后不是主管意识去犯错。需要你们整天拿着话柄每天论坛大喊这个那个?

    回复(二)
       关于论坛网友一直而言本人利用免费办理浦发。交通等银行信用卡名义骗取办卡人员50元100元的帖子。
       本人以前是帮人办理过信用卡。也打出“免费”字样。原因很简单。我介绍你们业务元办卡。我本身就没有收过你们费用。你们手机卡填写联系人信息不够用在我这花50元。100元购买手机卡。第一手机卡是你们自己用里面话费你50买的就有50的话费100买的就有100的现金话费。手机卡你们自己用了。办理信用卡没有通过审核就无理取闹让我退你手机卡钱。请问手机卡是我逼着强迫你自己去购买吗?手机卡是我用的吗?我又不是开银行信用卡审批是银行事情没有通过审核难道也是我的错。何况免费。就是市面上现在小广告收取钱财办卡也没有能100%办下卡的?再说你们能有几个用真实信息办理信用卡。从法律角度你利用虚假身份办卡构成的信用卡诈骗罪?又想好还想巧还想买个毛驴不吃草。你真认为什么事情都是你们对吗?

      回复(三)
      关于论坛网友整天喊着骗子还钱的解释:
      本人确实以前吃喝玩乐浪费不少金钱。也欠下不少外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本人从来没有装过孬种。耍过赖皮东躲西藏不欢钱。我也从今在出狱时候在论坛发过帖子关于我所有外债的债主主动联系我过来归还你们债务。也有不少债主到这领会了钱。本人并加倍的给予了部分利息作为好处。
      
      回复(四)
      关于论坛网友发帖以前在本人这购买电脑等不能用回复。
      本人以前在家里出售二手电脑以及一些物品的销售。大都是二手退役电脑。价格是非常便宜。有人花了一二百快钱就能买到电脑。用了三四月半年不等坏了就说骗他。请问你是以什么样的价格进行购买。二手电脑等本人采用质保三个月方式进行承保维修。你们在新沂市乃至整个徐州有几家卖二手电脑能包你三个月的?整天来说我保修的时间算是超长,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过质保出现质量问题本人全部开车免费上门维修等服务。有几个商家能这样去做?请问收过你们路费还是在你家吃过一顿饭?我记得有一位网友窑湾的离我几十里路程我夜里驱车免费上门维修。请问谁能这样去做?人活着要有良心。没有良心猪狗不如。

      回复(五)
      关于网友发帖本人整天大喊牛逼哄哄卖iPhone。小米。三星等手机回复。
      本人现在从事经营手机销售以及批发。但是保证都是行货。全部可以官方验证或者到徐州售后等专柜验证。如非正品免费更换并给予补偿。本店售出产品全部按照国家三包服务进行三包。一年保修并提供日常中免费进行系统升级手机保养的服务。本店开业到现在也不过3个月。所销售路由器(斐讯牌)产品销售量超过2000户。论坛网友在本店装过路由以及买过手机的都知道。我们优势是什么“质量。价格。服务)。我们的服务如何?都是不收费用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有问题免费上门继续维修。我们质量如何?在所销售2000多件商品中目前位置返修不到10户。我们价格如何?可以说全市最低。低的不能再低。我也知道论坛网友发帖那些人是谁我也不想挑明。全部是同行。看我们价位低。销售量大故意扰乱人心。做生意讲究公平竞争。不需要去赚哪些昧着良心钱。我们做的对的起我们良心。


       关于还有些网友本人发帖后让过来理清外债账目一直没有过来。本人从来都没有换过号码,也没有东躲西藏过。本人手机:13092363567  15312693666  有事情可以直接联系。微信:674934748   地址:新沂市公园路79号翼讯通信。

       还是那句话。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没有一个商家会比我们好。还请各位网友光临本店选择新意商品。并提出宝贵意见。也请那些无聊冤家自重。现在网络匿名发帖进行辱骂。污蔑是要付刑事责任的。劝你们自重。

    诽谤罪。一般是自诉案件,但如果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是公诉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补充内容 (2014-7-7 16:47):
    对西门町0O的解释请见25楼。有截图为证

    补充内容 (2014-7-10 21:19):
    回复1008601 兄弟。最近资金周转不过来请谅解哦、有事情直接拨打我电话。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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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2 21: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4-7-6 23:19:00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支持正面回复,有事情当面说清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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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 15:31
  • 签到天数: 5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板凳
    发表于 2014-7-6 23:31:3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楼主出来啦 [size=1]来自:新沂城市论坛Android客户端[/size] [size=1][color=#898989][/color][/size]

    楼主出来啦

    来自:新沂城市论坛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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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4-7-6 23:38: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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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1-29 22:11
  • 签到天数: 241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毯
    发表于 2014-7-7 07:18: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帮顶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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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4-7-7 08:22: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7_592:}{:7_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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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8 10:50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7-7 08:59: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正面回复,有事情当面说清最好。 文明,友好,和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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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22 11:12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4-7-7 09:03: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哦。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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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4-7-7 09:31: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不管对与错能出来面对就不错。 听说你以前认过师傅,是不是你师傅误导了你?

    不管对与错能出来面对就不错。
    听说你以前认过师傅,是不是你师傅误导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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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5 09:1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14-7-7 10:00: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ddd顶顶顶你

    ddd顶顶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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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8 11:14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11
    发表于 2014-7-7 10:19: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7_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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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2-29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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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12
    发表于 2014-7-7 10:27: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路过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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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6 10:25
  • 签到天数: 56 天

    [LV.5]常住居民I

    13
    发表于 2014-7-7 11:19: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7_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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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18 21:0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4
    发表于 2014-7-7 12:07:46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确实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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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4-7-7 12:43: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9_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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