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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论坛太黑暗!强烈抗议论坛超级版主“五疯”超越权限擅自转移我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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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6-10 23:01

正文摘要:

昨天我在新沂城市论坛《民意民声》板块所发的帖子《新沂城市论坛的耻辱!更是中国人的耻辱!》一小时前被论坛版主“五疯”越权移动至论坛“办公室”。“五疯”管理的板块根本不包括《民意民声》,这是典型的越权行为 ...

回复

天涯一叹 来自 上海市 发表于 2013-6-13 09:21:42

理性发言,发帖前请参考论坛个板块发帖须知

理性发言,发帖前请参考论坛个板块发帖须知
shenlei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发表于 2013-6-11 12:51:04

自行车跑机动车道了,机动车跑人行道,交警来管了, 都是路,凭什么不让跑

自行车跑机动车道了,机动车跑人行道,交警来管了, 都是路,凭什么不让跑
代表群众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发表于 2013-6-11 12:20:44

[quote][size=2][color=#999999]鲁迅 发表于 2013-6-11 12:15[/color] [url=forum.php?mod=

鲁迅 发表于 2013-6-11 12:15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看看跟帖的都是些什么人,不是“版主”就是“超级版主”,我还能说什么呢。的确作为“版主”或“超级版主” ...

精辟
鲁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表于 2013-6-11 12:15:07

[size=6][color=red][b]看看跟帖的都是些什么人,不是“版主”就是“超级版主”,我还能说什么呢。的确作为“版主”或“超级版主”对论坛发帖进行管

看看跟帖的都是些什么人,不是“版主”就是“超级版主”,我还能说什么呢。的确作为“版主”或“超级版主”对论坛发帖进行管理职责所在,无可非议。然而带有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就另当别论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引用论坛的话就是:
因网有缘 来自 江苏省南通市 发表于 2013-6-11 11:40:12

这个真没违规

这个真没违规
枫林婉秋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表于 2013-6-11 11:02:25

五疯超版的管理没有违规,还是请楼主放平心态。

五疯超版的管理没有违规,还是请楼主放平心态。
梅雨季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表于 2013-6-11 09:06:37

相逢就是缘 有些事情即使有异议,还请注意文明沟通! 顺祝楼上所有端午节快乐!

相逢就是缘
有些事情即使有异议,还请注意文明沟通!
顺祝楼上所有端午节快乐!
ganggang 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发表于 2013-6-11 08:18:04

一些人把论坛当作发泄桶了,在论坛上发一些污言秽语、对一些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这部分人自身就有问题。

一些人把论坛当作发泄桶了,在论坛上发一些污言秽语、对一些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这部分人自身就有问题。
ganggang 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发表于 2013-6-11 08:13:58

支持五疯超版

支持五疯超版
五疯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发表于 2013-6-11 07:31:41

[i=s] 本帖最后由 五疯 于 2013-6-11 07:32 编辑 [/i] 既然移了楼主的帖子,我就已经做好等待投诉的准备了,针对楼主在论坛发帖被过滤审

本帖最后由 五疯 于 2013-6-11 07:32 编辑

既然移了楼主的帖子,我就已经做好等待投诉的准备了,针对楼主在论坛发帖被过滤审核,进而攻击论坛,声称论坛太黑暗,属于典型的以德报怨,以偏概全,任何一个互联网机构的运行和发展都要遵守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这里面就包含一些系统设置的词汇的过滤,当然也会对一些非违规违法的帖子的过滤,因为它是机器,只对事不对人,只要是含有那些字眼的帖子一律都会过滤到审核去,不信楼主去试试“小姐”、“刻章办证”、“贩卖毒品、枪支”,这些词到各大论坛看看,会不会畅通无阻,这是针对你投诉的第一点的解释。
第二你投诉我越权管理,既然楼主那么的咬字眼,为什么不咬一下“超级”二字的意思,虽然我主要负责的是水版区,但是超级版主在论坛里是有责任和义务对任何一个版块、任何一个帖子进行管理和归类的。
第三,针对楼主在贴子里声称的本人是城市论坛的耻辱,将对楼主做一次口头警告,假如有对版主的工作表示不满意,欢迎投诉,但请文明投诉,谢谢!
吴老三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表于 2013-6-11 06:05:38

楼上正解!{:soso_e179:}

楼上正解!{:soso_e179:}
钟吾布衣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表于 2013-6-11 01:27:58

[i=s] 本帖最后由 钟吾布衣 于 2013-6-11 01:30 编辑 [/i] 超版有权在任何版块对帖子进行分类和管理,根本不存在你所说的越权行为!还有

本帖最后由 钟吾布衣 于 2013-6-11 01:30 编辑

超版有权在任何版块对帖子进行分类和管理,根本不存在你所说的越权行为!还有,看看你的帖子是否应该发在民版,最后告诉你一声,是凡有关投诉之类的帖子都要移到办公室!
整天乱折腾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表于 2013-6-11 00:31:18

投诉贴请发到论坛办公室板块

投诉贴请发到论坛办公室板块
前庄子 来自 山东省烟台市 发表于 2013-6-11 00:07:41

超版有权管理任何帖子,没有“越权”一说。呵呵

超版有权管理任何帖子,没有“越权”一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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