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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办请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 |
路过 |
把这样反馈的民生民意的帖子顶起来。 |
相关部门没有看到,没有回复,那继续顶起。 |
继续关注进展…… |
谢谢关注,顶帖。 |
把帖子顶起来,让更多的版友可以关注到老年人。 |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个人还是支持楼主的。 |
版友,看你发过的帖子,也是现在商城的业主,你认为一路之隔的铁路宿舍老旧小区改造的怎么样? |
管理员审核回贴辛苦了。 |
谢谢关注,顶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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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2021年11月18日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配备生活辅助器具、安装紧急救援设施、开展定期探访。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鼓励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35号 2021年12月30日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设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23号 2020年7月10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建科规〔2020〕7号 2020年08月1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 能源局 邮政局 中国残联 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 《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对有需求、具备改造条件并且申请无障碍改造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给予免费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免费改造范围,提高免费改造标准,对其他无障碍改造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全国老龄办发〔2016〕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旅游委(局)、保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现就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理念引领,规划先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综合考虑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树立适老宜居新理念。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加强前瞻性规划和安排,以规划带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城乡统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促进城乡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协调发展。树立问题导向,聚焦城乡社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合运用保障民生的各方面资源,创新供给方式,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优先解决老年人生活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创新实现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地方特色。 加快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在市政建设中,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同步建设涉老公共服务设施,增强老年人生活的便利性。鼓励综合利用城乡社区中存量房产、设施、土地服务老年人,优化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区支持环境,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就餐点、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与社区相关配套设施集约建设、资源共享。 加强组织领导。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一项跨领域、跨部门的战略性系统工程。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既关乎当前,又关乎长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立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加强示范引导。组织开展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示范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积极稳妥地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工作。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2021年11月18日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配备生活辅助器具、安装紧急救援设施、开展定期探访。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鼓励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35号 2021年12月30日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设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23号 2020年7月10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建科规〔2020〕7号 2020年08月1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 能源局 邮政局 中国残联 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 《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对有需求、具备改造条件并且申请无障碍改造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给予免费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免费改造范围,提高免费改造标准,对其他无障碍改造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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