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打死蚊子”网友你好,首先在此感谢你的提出的问题,交警大队将加大力度在城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进行处罚。在此也请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感谢网友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哈哈哈 |
说句实话我的觉悟也不高,我也觉得戴头盔太麻烦,不给带成年人不方便,但又不想违法,就那几个工资怕被罚。 我想说的是: 如果法律规定错了,大家都起来改变这个法律,如果改变不了,大家都遵守,作为执法部门也要认真严格执行,不能因人、因事、因时来执行,那样大家是不是无所适从?让守法人人觉得吃亏,久而久之,大家都觉得守法的是XB,而执法者也可能选择性执法,最终受害的是我等小老百姓。 |
顶层设计就有问题 |
以德治国不要强制手段?当市民素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时候,强行干预是有必要的. |
法律也是为人服务的,法律要是为法律服务的,那法律还有啥用,不同的法律政策根据不同地方的状况制定,这难道不是慢慢推行的,按照你这么那戴头盔全国就该同一天实施,严格实施,那为啥有的地方还没有要求呢?根据情况而定,你到村镇上看看有没有带头盔?那你咋不去举报啊? |
只能说楼主的觉悟很高啊,国民素质需要时间慢慢提高,不要因事说事,有些规定也不是那么对,我觉得电车带个人能有啥问题?安全头盔问题刚实行好多人还是没能习惯,不可能每个路口都设岗检查,说人家不作为,你这就是太片面了。不过的你素质挺高给你点赞 |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所以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是行政强制手段,而是法律的规定。噢,对了,你是认为以德治国就可以让一个国家文明的,嗯,法律,法律在很多人的眼里就是狗屁。 但我认为遵守法律恰恰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法律是底线,道德则应是较高的层次。如果连法律都不愿遵守,再侈谈道德,我只能呵呵了。 |
吃饱了撑得吧,满大街行人也逆行乱走车道是不是也要逮到罚款? |
提升素质很重要 |
从长远计,主要是提高国民素质,不要都罚款解决 |
你所说的"大多数人”应该是极个别人,难道国家制定法律因为他们应该推迟,社会进步应该停止。 |
我发现新沂去年搞这个电动车上牌纯属是装装样子罢了 |
说说我看到几个:1、三轮车不能上路,2、电动车不能带成年人,3、四人未带头盔,实际上开电动三轮的 也没带头盔,就是说有一大半人违章。不知是法律规定错了,还是市民太不遵守法规了。 |
人手一杆枪,民主进程立马加速 |
及时回复,赞一个。 听其言,观其行。 |
GMT+8, 2024-11-16 03:56 , Processed in 0.053035 second(s), 18 queries ,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5-2021 新沂市门户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苏ICP备12018068号-1 增值电信许可证:苏B2-201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