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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 我哥因为刑事案件昨天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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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 09: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果然是任重而道远,要加强法律宣传。。。。只可惜我们的国家普法时多是告诉人民什么不能做,却从不告诉人民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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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0-2 09: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
       这是法律的规定,但是具体怎么操作,你先到当初让你交保证金的公安局去向他要,看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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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0-3 09: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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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这句就当读研了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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