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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自建房土地证如何办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猪头小队长    时间: 2010-6-28 11:02
标题: 咨询自建房土地证如何办理?
如题,请教相关领导。。。
作者: 十里荷花    时间: 2010-6-28 11:46
请到服务大厅国土窗口咨询。
作者: jcd285    时间: 2010-6-28 12:25
到行政大厅国土局窗口咨询
作者: 猪头小队长    时间: 2010-6-28 14:48
回复 3# 十里荷花


    姐姐还能简单的给俺说说啊。。。为人民服务一下下吧。。。
作者: 猪头小队长    时间: 2010-6-28 14:48
回复 5# jcd285


    为人民服务!人民会记住你的。。。
作者: jcd285    时间: 2010-6-29 15:25
回复  jcd285


    为人民服务!人民会记住你的。。。
xb861108 发表于 2010-6-28 14:48


个人认为自建房办zheng有无规划手续最为重要,(声明:只是个人理解)具体情况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咨询,如不方便前往可拨打88895113进行咨询,会得到最及时最准确的答复和解释。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10-6-29 15:44
个人认为自建房办zheng有无规划手续最为重要,(声明:只是个人理解)具体情况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
jcd285 发表于 2010-6-29 15:25



    拨打88895113进行咨询~~~~`
作者: 少管闲事a    时间: 2010-6-30 07:21
到当地国土部门大厅咨询一下
作者: 少管闲事a    时间: 2010-6-30 07:22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一、宅基地申请条件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4.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5.县级以上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农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批准。
作者: 天际孤舟    时间: 2010-6-30 07:49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 ...
少管闲事a 发表于 2010-6-30 07:22



    学习了,谢谢
作者: caesar    时间: 2010-7-19 01: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aesar    时间: 2010-7-19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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