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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公室应该给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承诺    时间: 2009-5-25 18: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星河    时间: 2009-5-25 19:04
版主申请人转正报请办公室及诸位版主举手表决。
这是必须的。
票数怎样计算?
有无硬杠?
以多少票数为限?
作者: 打狗队长    时间: 2009-5-27 10:14
天下论坛没有这样做的【!A30】
作者: 一见你就笑    时间: 2009-5-27 10:20
天下论坛没有这样做的【!A30】
打狗队长 发表于 2009-5-27 10:14

你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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