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教师新村3至6号楼四栋楼,99年建成后,每单元5家使用一个总水表,收费都是按统一价格进行收取。自16年5月份以来,每户一个水表的,收取水费价格为2.75元/吨,发票也注明每吨2.75元/吨。可是,每5家一个总水表收取的水费价格为2.80元/吨,而发票上也没有注明水费价格(2.80元/吨),单价空白。我不知是不是自来水公司领导心虚的原因,也不知是不是新沂有特别的文件规定,不按统一价格标准收取水费。请自来水公司领导给予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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