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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宿迁花季少女车祸致残 苦等剩余赔偿金来“救命” [打印本页]

作者: -Babby    时间: 2014-11-10 18:15
标题: [p=30, null, left][color=#000][font=SimSun, 宋体,][b]中国江苏网11月10日讯[/b](记者 申轶群)“再苦再累

中国江苏网11月10日讯(记者 申轶群)“再苦再累,我们也希望她能再站起来!”说这话的是泗洪县金锁镇50多岁的农民杨维武。4年前的一场车祸让他女儿杨秀的幸福戛然而止,下身瘫痪、言语表达退化,从此靠轮椅“行走”,就连上厕所也要靠人帮助。为了给女儿治疗,家庭变得一贫如洗,不识字的妻子被迫外出打工,身患腿疾的他照顾女儿和正在上小学的儿子。昨日,杨维武来到晚报,向记者讲述女儿的不幸遭遇。

  2010年10月份的一天,16岁的杨秀陪同她大姑家的姐姐到泗洪上学。到了泗洪后,姐姐回到了学校,杨秀便在泗洪街上的商店逛逛,不知不觉逛到了下午7点左右,天已经黑了。为了早点回家,杨秀选择乘坐出租车回家,当车行驶到金镇养老院附近时,与前方一辆装满木头的四轮车追尾,杨秀当场昏迷。

  杨秀被送往泗洪县人民医院救治,可由于脑部伤势严重,一直昏迷不醒,后送往南京医院救治。经过20多天的治疗,杨秀终于苏醒,但她却不认识家人了。后来父亲杨维武又将杨秀接回泗洪中心医院和康复医院进行恢复治疗,经过半年多的治疗,杨秀现在可以认识家人了,但是仍然不能自主行走,每天只能卧床或坐在轮椅上,大小便也需要父母帮助。

  杨维武告诉记者,自从女儿杨秀出车祸以后,家里为了给她治病,已经花去了40多万元,多数的钱都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现在家里实在无力再为女儿继续治病,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肇事者,为女儿今后的康复作打算。2012年,杨维武委托江苏永明晖律师事务所将被告泗洪县恒生车辆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薛业峰、四轮车驾驶员吴保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向泗洪县人民法院起诉。

  后经泗洪法院判决,薛业峰的出租车是挂靠在泗洪县恒生车辆有限公司的存在连带责任,赔偿金额为279575.59元,吴保田赔偿金额为229818.1元,合计509393.69元。

  杨维武告诉记者,目前他只拿到了赔偿款20万元,还差30余万元没有拿到,杨维武希望在律师的协调下尽快拿到剩余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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