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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见路不平踩一踩 [打印本页]

作者: Anita    时间: 2011-5-18 10:36
标题: 见路不平踩一踩
我是根生土长的老城关人,和姓梅家也是多年的邻居,本来我不想在这里说这些的,但听说姓梅家的人还在外面狡辩说自己家没有错,呵呵!!!真是昧着良心在说话,不知悔改啊!我是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我也只能向理不向人了,就和大家实话实说吧:我是亲眼目睹梅家小媳妇结婚一年多来在梅家忍受的一切以及这次遭遇的,真是让人感到痛心,这么好的女孩毁在这样无耻的家庭里真是太可惜了,对于当初小媳妇娘家怎么会选择梅家儿子作为女儿的归宿很多人都在捏了一把汗,没想到现在的事实还真就是大家当初揪心想象的那样。因为小媳妇的婆婆在城关是臭名远扬得主,认识她的人都很了解她,她对待任何人都是冷酷无情而且自私自利愚昧无知蛮横不讲理,更谈不上讲什么人情道德了。小媳妇的公公是一个外地人,更是出了名的自命清高怕老婆的铁公鸡,他这个人为了钱就能做到什么脸面都不要。他们的儿子纯粹是一个综合了他父母的“精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不管怎么样,作为公婆,你们的儿媳妇十月怀胎为你们家生孩子已经很不容易了,你们这样强硬地把儿媳妇赶出家门并坚持不让回家给孩子喂奶,这种行为真是太狠毒了。孩子是娘身上的肉啊!你们家就能这样无情做出这些不入人类的事情,难道你们家感觉不到残忍和没人性吗?你们也是做父母的啊!你们这样无情地对待一个母亲和才两个月大的孩子,一定会遭天谴的!归根到底,说一千道一万,你们是代替不了亲生母亲所能给孩子一切的。  
单说这个叫梅某某(我们只知道小名),你和你的父母同流合污灭绝人性地对待妻子和孩子的做法更是令人发指以及让世人唾骂。你有什么脸去面对孩子,你配父亲吗?你认为这样是对孩子好吗?你认为这样是疼爱孩子吗?你能代替孩子母亲吗? 你懂什么是单亲家庭吗?孩子这么小是你因为钱让她过早失去母爱合适吗?难道你就跟钱过一辈子了吗?再说你是娶媳妇不是娶一个生孩子工具;你本该就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妻儿,何况媳妇是娶来疼的,不是娶来由你无理摆布的。你把这么好的妻子赶出去,难道说你以后能够做到单身一辈子?你可能还会再次成家的吧!但是,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你的人品,和你媳妇的人品相比你太差了,而且差的太远了。奉劝你一句:你不要再感觉自己了不起了,因为你什么都不是而且自己一无所有,还欠了一屁股债;你到现在还是依赖你爸妈养着,你拿什么去养着孩子啊!你如果还在一味怪罪别人不自我反思的话,你以后的人生会更灰暗的,现在就没人能看起你!…….     


                                           理不平我来说
                                                   2011.5.18.
作者: 永不说再见    时间: 2011-5-18 10:40
雁过留声
作者: xycaof    时间: 2011-5-1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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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516kkk    时间: 2011-5-18 10:43
等待真相   
作者: 马修    时间: 2011-5-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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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过河石头    时间: 2011-5-18 11:08
梅陇镇
作者: 心如水晶    时间: 2011-5-18 11:15
梅陇镇是 他名字
作者: 心如水晶    时间: 2011-5-18 11:15
梅陇镇是 他名字?
作者: 钟吾精英    时间: 2011-5-18 12:12
俺也城关带!城关怎么出这样的主啊?悲哀。。。
作者: 走进你的世界    时间: 2011-5-18 12:17
马修 发表于 2011-5-18 10:57
无论如何,分开孩子和母亲都是最残忍的

是的
作者: 女人如花    时间: 2011-5-18 13:37
这种人家还和他们讲什么道理,直接起诉离婚,老是在网上发贴有什么用,眼泪只是软弱无能的表现,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早离早解脱,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作者: 龙见于野    时间: 2011-5-18 14:12
社会在退步!人性在变恶!
作者: 人参公鸡    时间: 2011-5-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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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啊
作者: 剑指东方    时间: 2011-5-18 14:36
踩死。。。。。。它!
作者: id4587    时间: 2011-5-18 15:02
这个媳妇做啥了,落到被赶出家门,母子分离的地步?
作者: liu168168    时间: 2011-5-18 15:10
【307】又一幕家庭暴力悲剧!
作者: Anita    时间: 2011-5-1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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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两篇文章是写关于小媳妇的(拒之门外天理何在和续拒之门外天理何在之宝宝100天),看了真让人心酸!
作者: 人生如茶    时间: 2011-5-18 15:31
id4587 发表于 2011-5-18 15:02
这个媳妇做啥了,落到被赶出家门,母子分离的地步?

为何?
作者: xyga123456    时间: 2011-5-18 15:35
城关人就这样。我怕谁。我是城关人。不信你打听打听。
作者: fafa82629    时间: 2011-5-18 15:53
【!0BE】
作者: xuch236    时间: 2011-5-1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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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ch236    时间: 2011-5-1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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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向太空    时间: 2011-5-18 16:15
起诉离婚,这样的人家还不起诉
作者: 一几一木    时间: 2011-5-18 18:31
真是孬种。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孩子吃母乳的权利,也没有权利硬生生让几个月的孩子离开母亲,包括法律都不能。孩子的母亲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去告他们
作者: 雪灵    时间: 2011-5-18 19:05
既是臭名昭著,为什么要嫁进他们家呢?
作者: 九斤老头    时间: 2011-5-18 19:48
不明真相。但,母子分离,不是人干的事儿!
作者: 祈盼公平    时间: 2011-5-18 21:07
一定会遭天谴
作者: 耳顺。    时间: 2011-5-18 21:30
楼主文笔不错,一气呵成,关注中。
作者: lubing    时间: 2011-5-18 21:49
谴责。。。
作者: 体元主人    时间: 2011-5-18 21:51
【!0F1】
作者: manyi123.0    时间: 2011-5-19 00:26
我也住在城关。。 什么情况
作者: Anita    时间: 2011-5-19 01:32
回复 manyi123.0 的帖子

前面有两篇文章是写关于小媳妇的(拒之门外天理何在和续拒之门外天理何在之宝宝100天),你看看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作者: xulove    时间: 2011-5-19 05:25
【!72F】
作者: 和气说话    时间: 2011-5-19 06:12
希望社会进步  希望人性回归~
作者: ghy    时间: 2011-5-19 06:35
【308】
作者: 倚窗听雨    时间: 2011-5-19 06:44
唉!这是侵犯人权呢!这个世道还有这样霸道的啊?!

作者: 钟吾蜘蛛    时间: 2011-5-19 07:29
【307】
作者: wyzde    时间: 2011-5-19 07:47
不明真相中
作者: 健康混子-1    时间: 2011-5-19 08:55
路过留名,顶贴支持
作者: 恋雨随风    时间: 2011-5-19 08:56
【308】
作者: 爱在旅途    时间: 2011-5-19 10:42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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