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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删除帖子的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海天一色    时间: 2009-6-12 06:39
标题: 关于删除帖子的说明。。。

最近版友就某某学校老师之间的矛盾发帖的事情在论坛里发帖。
发帖可以,请不要换着马甲重复的发帖。
风采板块里有,教育板块里有,虽然不是同一的主题名称,但是内容却是相同的.
一个帖子的备受关注,与主题有关,与内容有关,与版友们的关注程度有关.
不是以多次发帖重复发帖有关...

请版友们遵循版规,如发现有相同内容的贴子,就不要换个标题在发,这样也会视为重复发帖...请你理解.

作者: 壞吖頭    时间: 2009-6-12 07:07
马甲是什么 东东啊 ?
作者: chinaslh    时间: 2009-6-12 07:44
马甲就是名字吧
作者: 008    时间: 2009-6-12 08:38
论坛着重声明,马甲最多只准有8个,多者违法。
作者: 爱信诚    时间: 2009-6-12 10:21
我说今天早上想找看看的时候怎么找不到了呢,原来被美女删除了。本来想看看污言秽语省了早饭钱的,结果就是没有如愿。

美女小心了,此贴昨晚执行官才“按照版友的意愿予以恢复”,你就立马给删除了,莫不是想和俺一样的下场啊……?
作者: 枫叶流丹    时间: 2009-6-12 10:52
在论坛上发帖,也是一种自我形像的展示与塑造。
将个人之间的矛盾通过论坛公开化、社会化,甚至相互攻击,不仅无助矛盾解决,反而极易激化矛盾导致问题升级。
至于重复发帖,不惟有违论坛规则,同时极易诱引发新的、更大范围的问题和矛盾。
——和谐社会,和为贵!
作者: 色女无敌    时间: 2009-6-12 11:06
我说大嫂,你怎么知道谁是马甲的啊?此地无银呀,886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09-6-12 11:08
本帖最后由 恋上寂寞 于 2009-6-12 11:10 编辑

重复的发帖!支持版主删贴 !
作者: 地道农村人    时间: 2009-6-12 11:10
我说今天早上想找看看的时候怎么找不到了呢,原来被美女删除了。本来想看看污言秽语省了早饭钱的,结果就是没有如愿。

美女小心了,此贴昨晚执行官才“按照版友的意愿予以恢复”,你就立马给删除了,莫不是想和俺 ...
爱信诚 发表于 2009-6-12 10:21
没能如愿,你就自己造了?
作者: 裤爸爸    时间: 2009-6-12 11:11

一个帖子的备受关注,与主题有关,与内容有关,与版友们的关注程度有关.
不是以多次发帖重复发帖有关...


海天一色 发表于 2009-6-12 06:39


最重要有一点版主忘你说:更与版主私自删除下沉有关!
作者: 爱信诚    时间: 2009-6-12 11:15
没能如愿,你就自己造了?
地道农村人 发表于 2009-6-12 11:10


不和满嘴“**”的人说话。有多远,滚多远!
作者: 风清    时间: 2009-6-12 11:25
怎么到处都是硝烟啊
作者: 寒霜凝雪    时间: 2009-6-12 11:43
发一个就可以了,如人家不关注,你自己可以在顶呀,和为贵,都是网友吗,有事互相支持,把论坛搞活,
作者: 裤爸爸    时间: 2009-6-12 13:37
重复的发帖!支持版主删贴 !
恋上寂寞 发表于 2009-6-12 11:08

怎么版主都喜欢编辑自己的回帖啊
作者: 天筑家园    时间: 2009-6-12 14:00
净化论坛,文明回帖。执行官的剑是不是偏了?错斩了爱信诚。
作者: 一前一后    时间: 2009-6-12 14:23
路过!我说怎么没有了!
作者: 下弦月    时间: 2009-6-12 15:21
个人认为:不同的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不应予以删除,同一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可以删除。比如说那天刮大风,论坛好多板油都发了内容类似刮风的帖子。。总不能说发关于刮大风的皆马甲吧~~
作者: 恋上寂寞    时间: 2009-6-12 16:02
怎么版主都喜欢编辑自己的回帖啊
裤爸爸 发表于 2009-6-12 13:37


有谁引用了??那可以以引用的为准!

但是在这个帖子以后引用的,还是以我的帖子为准!!
作者: 俺路过    时间: 2009-6-12 16:10
净化论坛,文明回帖。

执行官的剑是不是偏了?确实错斩了爱信诚。
作者: 海天一色    时间: 2009-6-12 17:03
0516kbbs1com其实有时候想:自己是何必年?一不拿工资,二不是论坛的什么人。只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朋友的情谊,只是因为这里有自己很多的足迹。。。。

管闲事的毛病就是不改,也许是因为自己的个性所至吧。。。

早就跟自己说过做个淡然的女人。。。。

以后就学板油门吧:我是出来打酱油的
作者: 相随    时间: 2009-6-12 17:40
个人认为:不同的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不应予以删除,同一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可以删除。比如说那天刮大风,论坛好多板油都发了内容类似刮风的帖子。。总不能说发关于刮大风的皆马甲吧~~
下弦月 发表于 2009-6-12 15:21
同意,还是我们下弦月 版主说话有水平
作者: linz    时间: 2009-6-12 19: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hinaslh    时间: 2009-6-12 19:59
平和平淡,请都稍安勿躁。
作者: xys    时间: 2009-6-12 21:16
个人认为:不同的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不应予以删除,同一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可以删除。比如说那天刮大风,论坛好多板油都发了内容类似刮风的帖子。。总不能说发关于刮大风的皆马甲吧~~
下弦月 发表于 2009-6-12 15:21

月版主的话太没有水平了。刮大风大家都看到了,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视角谈谈。两个人打架能是大家都看到的吗?并且标题都很无厘头。
作者: 下弦月    时间: 2009-6-12 23:24
我说两人打架的事了吗?我说的不同的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不应予以删除,同一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可以删除(包括举例)有错吗? ~~
作者: xys    时间: 2009-6-12 23:41
我说两人打架的事了吗?我说的不同的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不应予以删除,同一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可以删除(包括举例)有错吗? ~~
下弦月 发表于 2009-6-12 23:24

楼主说的是两人打架的事,你说的是刮大风的事,这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不是你错还能是我错?
作者: 黑眼睛    时间: 2009-6-15 11:33
路过,0516kbbs44com我就是不说话
作者: xydy    时间: 2009-6-15 19:31
我相信斑竹都是用心良苦的,也都是高水平、高素质的。
作者: yihe    时间: 2009-6-16 06:46
版主要站在中立、客观的立场上
作者: 008    时间: 2009-6-16 07:43
你们都是粪清
作者: 008    时间: 2009-6-16 07:45
你们都是粪清。
作者: chinaslh    时间: 2009-6-16 14:05
我说两人打架的事了吗?我说的不同的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不应予以删除,同一注册名发内容类似的帖子可以删除(包括举例)有错吗? ~~
下弦月 发表于 2009-6-12 23:24

同意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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