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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贩留条活路 给城管留点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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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18 04:1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已执行了11年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将被修订,修正草案中增加了“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的人性化管理条款。按照这一思路,南京市将陆续接受4大类 ...   已执行了11年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将被修订,修正草案中增加了“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的人性化管理条款。按照这一思路,南京市将陆续接受4大类摊点的申报,为1万多个规范后的摊点发放临时摆摊许可。(据4月29日《现代快报》)
  摊点、摊贩,向来是城市管理的难题,争议不断、矛盾不断、冲突不断。城管有“秘笈”,摊贩有“绝招”,双方形同水火,堪称最激烈的“人民内部矛盾”。一方面是城市形象需要维护,另一方面是百姓生计不能不管,孰轻孰重,谁进谁退,确实让城市管理者挠头。
  几十年的拉锯实践表明,小摊小贩是“退”不了的,因为生存的压力让他们退无可退,还因为小摊小贩满足了人们低层次的消费需求。长期对峙不是办法,一味封堵不是办法,于是,只有城市管理者退让一步。南京市的管理者们先行退让了一步,允许各类摊点限时限地摆放,相信随后将有更多城市管理者仿而效之。
  这样做不仅是人性化地还权于小贩,而且契合目前的社会情势———金融危机下,下岗失业者增多,需要振兴内需,呵护民生,让城市底层人群从此多了一条活路,并且多了一条“向上流动”的通道。
  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则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城管与小贩的“斗争”中,城管看上去极具正义、极其强势、极有尊严,但因其基本工作客观上是剥夺小贩的活路,因而城管获得的社会评价相当糟糕,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城管并无多少正义和尊严可言。
  城市管理制度趋于人性化,既给小摊小贩留了一条活路,也无须再逼迫城管充当“野蛮人”,相当于给城管及其执法保留了尊严———只有人性化的执法才有尊严,而个别粗暴执法在损害他人尊严的同时,也会让执法者的尊严丧失殆尽。如此两全之策,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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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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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09-5-19 10:5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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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6-20 16:50: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是啊,需要解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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