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标题: 是谁剥夺了我们的言论自由?——致新沂城市论坛管理层的一封信 [打印本页]

作者: defend    时间: 2009-1-23 11:42
标题: 是谁剥夺了我们的言论自由?——致新沂城市论坛管理层的一封信
多年来新沂城市论坛是我们广大网民交流思想、表达见解的重要平台。我们在这里享受着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言论自由。当然这种言论自由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所以各版快都制定了相应的版规,对低俗、反动、暴力等内容甚至水贴予以肃清。论坛赋予版主删贴权禁号权值得肯定,我们也大力支持。然而某些版主的删贴权禁号权似乎扩张到了法定的范围外!  一些网友只因一点小纠纷一时情绪激动,就口不择言,说了几句低俗的言语,我们支持版主对其进行适度处罚,比如禁言,三,五,七,十天在严重十五天,这些完全合情合理乎,我们反对动不动就来个禁号,在论坛禁号就意味着死亡
这对我们这些长期来始终坚定不移的论坛支持者来说是莫大伤害
我们实在难以接受!宪法第35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其表现形式多样,不被他人干涉。然而某些版主,我们一字一字打出来的文章和灵感,那些鲜活在网页上的思想与文字,仅因没有按版规规定的格式发表或不符合版主的个人意愿,就被大量删除了。  

我们想知道:  
是谁剥夺了我们的言论自由?  
是谁有权把我们行使言论自由的形式限定在他的意愿内?  
所谓的页面美观和公民法律权利的行使哪个更重要呢?  
版规是否可以仅仅因为格式问题而将宪法权利排除在外呢?  




综上所述,本人代表长期以来支持论坛发展的网友"恳请新沂城市论坛管理层对“不符合版规格式就删贴”“按版主个人意愿随便就禁号”的现象进行更正!哪怕仅仅做一个关于删贴权,禁号权的公告,也是对我们这些言论自由甚至著作权被侵犯的网民的一点心理安慰!

[ 本帖最后由 defend 于 2009-1-23 11:47 编辑 ]
作者: 龙之战国    时间: 2009-1-23 15:10
呵呵,这里可是人家的地盘,如果有什么不能在这发的,换个地方发也一样。
毕竟,商业论坛,也得吃饭。
作者: 打狗队长    时间: 2009-1-24 09:14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该说的一定要说,不该说的一定不要说,任何论坛都不是随意说话的地方,在其他论坛因为胡搅蛮缠或骂人被封号的多了,什么样的论坛版主都不能代表论坛官方吧,跟我学--谁封的向论坛官方投诉其本人,俺去年投诉的超级版主就被撤了,有事说事,不要因为点事情就打击一大批,甚至责怪论坛官方,我感觉这个论坛比较干净,基本没有骂人和胡闹的,如果那样的现象很普遍才是论坛的悲哀。
作者: defend    时间: 2009-1-24 11:49
也没啥,论坛首页提示我说:咱说的话有力量--我就事论事的仅仅试探试探,我并未以片概全,也没把个别语句说的那么绝对化,并无他意
作者: defend    时间: 2009-1-24 11:50
力量我是没看见

皮甲克到是很多
作者: 临水人家    时间: 2009-1-25 09: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枫叶流丹    时间: 2009-1-26 21:23
在论坛规则范围内,大家都是自由的!
作者: 愤怒的土豆    时间: 2009-1-28 22:48
皮甲克太多了!
作者: 陈年老酒    时间: 2009-1-29 11:42
在论坛规则范围内,大家都是自由的   支持底下室的观点
作者: 极度深寒    时间: 2009-2-2 17:35
说话分量肯定是有的,任何地方都可以说话,但是不要有针对性的攻击。
作者: 新沂汽车网。    时间: 2009-3-19 13:23
0516K281
作者: 一江芦苇    时间: 2009-3-27 21:45
呵呵....你似乎很偏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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