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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关于对“祢↙靠邊↘站” 永久禁言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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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2 06:52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6 21:3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今晚版主群前庄子老师和吴老三版主举报“俺是城里人”又在论坛内大量灌水
    因他们普通版主的权限不可以对其警告、遂在版主群寻求超版帮助
    我经站内帖子里查看确实如此、由于之前此版友也被短期禁言过、今天见他没有认识到改正、遂给予“俺是城里人”禁言七天处理、理由是大量纯表情灌水回复

    大概半小时的时间吧,这个“祢↙靠邊↘站”在教育版帖子里恶语回复我,遭此恶骂、我很愤怒、心情久久难以平复、我以作截图保留证据、因其语言极其恶心、不便发在这里影响大家心情、仅发此帖告之各位版友;
    凡事有果必有因、一切事物皆有规则、除了论坛注册规则需要遵守外、一些墨守成规的规定也是要认真遵守的

    论坛是个大家庭、需要大家的维护,对于版主管理有意见的、您完全可以在办公室发帖投诉交流、对于版主违规的论坛管理层一定会认真处理。办公室的设置就是为了解决版友们的需要解决一切问题,
    但是像这种对于版主管理有意见的又不在办公室交流的、又采取恶语辱骂版主的、我保留证据、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谢谢大家对版主工作的支持、论坛维护需要你我他共同努力、还论坛一个文明洁净的娱乐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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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8-1 08:18
  • 签到天数: 355 天

    [LV.8]以坛为家I

    沙发
    发表于 2012-8-26 21:40: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楼住!!

    支持楼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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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前天 15:37
  • 签到天数: 120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2-8-26 21:45: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论坛——我们交流的平台,开心的小站……她的健康成长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呵护……

    支持!论坛——我们交流的平台,开心的小站……她的健康成长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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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8 05:19
  •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马扎子
    发表于 2012-8-26 21:5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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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4-10 09:02
  • 签到天数: 5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毯
    发表于 2012-8-26 21:59: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论坛是面向所有网民开放的;任何网民都可以在论坛注册发言;但任何事情都有规矩;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俺是城里人网友的灌水行为是事实存在的;不信的网友可以把顶置贴里

    论坛是面向所有网民开放的;任何网民都可以在论坛注册发言;但任何事情都有规矩;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俺是城里人网友的灌水行为是事实存在的;不信的网友可以把顶置贴里的回复翻看一下;之前该网友也有被禁言的处理记录;梅雨季节超版再次对其进行禁言处理是不过分的;该网友利用马甲对梅雨季节进行辱骂的人身攻击行为恰恰暴露了其品质的恶劣;据观察该网友还曾是一名军人;还曾申请版主?如果确属你所为?不知你如何能担当版主的重任?要是追究你的责任?我想网警不会找不到你的吧?希望该网友立刻悬崖勒马;向梅雨季节版主道歉!否则你要为你的行为承担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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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2-8-26 22:00: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支持禁言操作

    支持禁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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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8-26 22:08:3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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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2-8-26 22:16: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此情况符合禁言条件,希望会员朋友遵守论坛的制度和规定。

    此情况符合禁言条件,希望会员朋友遵守论坛的制度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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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0 07:27
  • 签到天数: 273 天

    [LV.8]以坛为家I

    9
    发表于 2012-8-26 22:21: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无论什么事情,都不可成为辱骂别人的理由!有事说事,论坛是开放的!谁是谁非自有公论!但故意出口伤人者,绝不可原谅!

    无论什么事情,都不可成为辱骂别人的理由!有事说事,论坛是开放的!谁是谁非自有公论!但故意出口伤人者,绝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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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21:37
  • 签到天数: 87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12-8-26 22:54: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老师说,骂人都不是好孩子!

    老师说,骂人都不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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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 20:49
  • 签到天数: 16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1
    发表于 2012-8-26 23:00:3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有意见可以反驳,可以投诉,但骂人的行为是论坛绝对不允许的..

    有意见可以反驳,可以投诉,但骂人的行为是论坛绝对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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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9 10:3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2
    发表于 2012-8-27 00:05: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支持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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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2-8-27 05:59: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该!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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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4-3-26 09:08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4
    发表于 2012-8-27 07:11: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像这样事情如果在论坛盛行?论坛与版主尊严何在?支持斑竹管理行为!

    像这样事情如果在论坛盛行?论坛与版主尊严何在?支持斑竹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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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1 07:57
  • 签到天数: 60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发表于 2012-8-27 07:3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在网络环境里,尤其要重视语言美!

    在网络环境里,尤其要重视语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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