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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7:0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请把7月9号16:37分发的贴子:民政局的本事:让死人去拿结婚证。删除。
         朋友两年前丧偶,今年想卖房,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得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按照系列条款,找到民政局开证明,可是发觉结婚证上的已亡人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个字同音吗,但是不是同一个字。于是按照要求查底根。可是翻破档案袋也查不到,于是办事人员圣旨降下:必须重新补办结婚证“可是人已经不在了怎么办”“?如补办不了结婚证,我们也无法证明你现在是单身。”朋友回家郁闷死了,因为她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能让已亡人从坟墓中出来再重新跟她签字补办一个结婚证。
        请问民政局的公务员们,你们有什么办法么?
         结婚证的档案材料是在你们民政局丢失的,你们却把一切责任都推在当事人身上,补不了结婚证,就无法证明当事人目前的单身,证明不了单身。,就办不了房产证,办不了房产证,就没法安置孩子上学。
            请问伟大的公务员们,你们如何让一个死人站起来解开这个节?
2012.7.11.16:57本人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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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11 18:24: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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