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关注:健身房行业什么时候能监管起来!什么能放心去消费! 健身房销售的健身卡就是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消费者先付款,然后按期消费。 目前上海市在2019年就建立了全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与上海市“一网通办”及“随申办市民云”APP的对接,扩大了各类单用途卡信息查询的便捷渠道。从2019年4月起,上海消费者可通过“一网通办”和“随申办市民云”APP查询经营者的信息对接情况、单用途卡余额以及警示名单。此外,经营者通过“一网通办”实现在线注册、提交信息、对接材料等功能也于2020年上线。 江苏省的《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20日经江苏省人民**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同样也建立了预付资金存管制度,有相应部门对资金进行监管,并建立了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对接。管理服务平台应当具备业务管理、资金监管、信息披露查询、异常监测预警等功能。从目前推进看,还没有达到管理办法规划的要求。 在江苏省商务厅官网上可以查到省内已经备案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企业信息。刚查了一下,没有找到新沂一家备案企业。http://swt.jiangsu.gov.cn/g**wpt/web/tsyyindex.htm?lb=dzswlist大家可以上网查一下。 1、发生违约如何办: 向发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向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涉及合同诈骗的向公安部门报案!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商务、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 2、知道怎么谨慎选择发卡企业,知道自己的权益有哪些: 对发卡企业的要求: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应当在发行后30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预付卡发行规模应当符合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净资产情况;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应当依法采取抵押、保证等物的担保或者人的担保方式就发行的预付卡总金额向消费者提供担保;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和网站、网店首页等进行预付卡风险提示,并公示或者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卡章程; 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签订预付卡合同,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发卡企业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不得无偿占用预收资金余额,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有可能影响预付卡兑付情形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和网站、网店首页等发布公告,同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因不可抗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消费者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告知。 消费者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承诺,或者退回预收资金余额。 经营者发行预付卡,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建议市商务部门汇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有效的监管措施:发卡企业备案并公示,建立预付资金存管,监督企业使用预付卡合同示范文本、监管信息公示,查处目前违法违规企业:吾悦超动力健身房等。请关注百姓的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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