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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命高于人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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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1-7 14:1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省泉州市
               狗命高于人命论
  近日,网络媒体连续报道,人狗纠纷案。如杭州某小区徐女带来3-5岁儿女在小区内行走,过来一只小型白色狗追逐其子,徐女士用脚逐赶,这可激坏狗的主人某男,某田说:狗是我儿子,看你也象外地人.....,于是两次殴打徐女士,将徐女土手指打折。嘉兴一老年妇女,家养狗未栓随便跑到马路,被机动车扎死,老年妇女如死考妣,叫喊:“司机你给狗偿命”。还有还有.......不一一列举。
  近几十年,人的腰包有钱了,闲来无事养起宠物如狗、猫、蛇。但任何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有的小区规定了溜狗规则如必须栓起牵着,不得散着,但谁来执行,于是呼有人投药毒死宠物也是奈之举。还有散养的、流浪狗咬伤人事件见不鲜。这里透一个社会问题:人命低于狗命呼?
  国家、地方人大、**要将此事纳入立法程序了,单靠一个小区规定如纸上谈兵。
  笔者认为:一是禁止城市,包括市区、县城,禁止养烈性大型狗(狗重十斤为限)。二是狗必须圈养,外出溜狗限制范围、时间,必须有主人栓绳牵着。三是到规定畜牧机构办理证照、挂牌,注谢免疫药物。四是按照年交纳畜牧税,按照主人报价的一倍至五倍交纳(今后发生纠纷,狗的价格参照纳税点)。五是咬伤别人,除非受害有责任,一律由狗主人承担全责,同时咬过人的狗一律扑杀。六是凡流浪狗(无主人栓绳牵着,视为流浪狗),由城管、公安扑杀,其他任何组织、公民都有权利扑杀,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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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5 12:08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沙发
    发表于 2018-11-7 15:14:2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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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8-11-7 16:49:50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一同事开车正常行驶,一狗突然蹿向马路,同事为了避让狗,车一下撞到路牙石上,一身大汗,幸亏旁边没人。

    一同事开车正常行驶,一狗突然蹿向马路,同事为了避让狗,车一下撞到路牙石上,一身大汗,幸亏旁边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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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8-11-7 16:55: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咱们新沂不是有句话嘛,狗老爹{:1_853:}

    咱们新沂不是有句话嘛,狗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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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27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地毯
    发表于 2018-11-7 17:56: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海了

    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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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10 19:09
  • 签到天数: 169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8-11-7 19:05: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对公路散养放的狗,及公共场合咬人狂吠吓人的狗,杀之有理,有法保护。

    对公路散养放的狗,及公共场合咬人狂吠吓人的狗,杀之有理,有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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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室
    发表于 2018-11-8 11:1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城市养狗应该立法!否则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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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8-11-8 11:13: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9614706&ptid=21370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城市养狗应该立法!否则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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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5-14 09:22
  • 签到天数: 440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8-11-8 11:26: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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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12-31 10:53
  • 签到天数: 241 天

    [LV.8]以坛为家I

    10
    发表于 2018-11-8 16:15: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你说这规定早就有了,关键是谁来执行监管的呢,没有监管不就是一纸空文吗。

    你说这规定早就有了,关键是谁来执行监管的呢,没有监管不就是一纸空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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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18-11-8 16:45:3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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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4 14:36
  • 签到天数: 137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2
    发表于 2018-11-8 17:22:4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杭州警方已经表态: "打人者已被刑拘,对寻衅滋事者严惩不贷!"大家一致支持判刑!![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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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2 00:1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3
    发表于 2018-11-8 22:21: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一纸空文没用,谁来执行?

    一纸空文没用,谁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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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8-11-9 09:17: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一群狗而已

    一群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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