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新沂人民法院起诉蔡则昌的人数高达近40人,金额超2000多万,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新沂人民法院未重视,依然当做普通的案件处理,并且明知道公安局经案大队需要20人才能立案的情况下,分批次移送2人案件到经案大队,在经案大队审理后,由于人数和资金不构成立案标准被退回后,接着又移送5人案件到经案大队! 试问新沂人民法院,2016年年底这么多人起诉一个人,你们法院难道就没有引起什么重视吗?说分管的法官不同,难道你们的案件不是统一到什么部门再分发下去的吗?难道一年多时间你们法院就不开会不汇报工作的吗?明知道经案大队立案的标准后,你们这样操作,避开人数和资金,符合你们的法律法规吗? 再说新沂公安局经案大队,我们一起13人去报警,资金超千万了吧,你却说我们人数不够,好,你们不去调查也就算了,在我们告知法院还有20人起诉的情况下,居然让我们自己去法院,让法院把案件移交给你们经案大队,我们老百姓什么时候说话这么管用,这样有力度了? 好,我们老百姓去人民法院帮新沂公安经案大队要案件,要求移送.......然后就是各种推脱各种理由,我们老百姓来回的跑,最终法院各种理由不移交,经案大队各种理由,法院不移交他们不愿意去调查! 我就想不通了,到底是法院有问题,还是经案大队有问题?两个部门门卡门,来回步行两分钟还能再去趟卫生间,这么大个案件,为什么非要来为难我们老百姓来回的跑呢?这当中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大秘密呢? 到目前我们去经案大队报警人数已经达到22个人,其中18个人已经谈过话做过笔录,其余四人经案大队不予受理,让他们去找法院,事实上这四个人没有起诉,那为什么要让他们去法院呢?老百姓去报警都不予受理了吗?还是说我们现在人数够经案大队立案标准了,某些人被买通了故意卡着?? 法院起诉现在还有20多起,经案大队有10多起,金额2000多万,请问这样的情况问题到底出在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