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969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员工未能转正加班费照拿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5 14:15
  • 签到天数: 278 天

    [LV.8]以坛为家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22 18:1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员工未能转正加班费照拿

    稿件来源: 辽宁职工报 发布时间:2015-07-21 09:20:29

      时至2015年3月31日,邱庚秀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因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公司宣布不予转正。
      邱庚秀虽无奈接受,但提出自己在试用期间,公司不仅经常延长其日劳动时间,甚至双休日、“三八”法定节假日也照样要求其上班,公司必须支付对应的加班工资。可公司认为,加班是考察其能否服从安排的内容之一,作为试用期内的被考察对象,邱庚秀自然不能索要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务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即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后,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便具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不受劳动者是否为试用期员工、是否为考察内容等限制。(劳 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4 天前
  • 签到天数: 272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8-3 20:06: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4 天前
  • 签到天数: 272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5-8-3 20:06: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正能量{:7_588:}

    正能量{:7_58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20 15:24 , Processed in 0.043340 second(s), 11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