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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唐店街道办事处的关于逢集权利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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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湖人1
时间:
2015-3-20 09:56
标题:
街道办事处,故名思 益 。 有人的地方就有路,路地方就有人走。 有人走的路就有江湖,两会赋予了地方政府的权利,地方政府赋予街道办事处的权利,于是就(理所应当
街道办事处,故名思 益 。
有人的地方就有路,路地方就有人走。
有人走的路就有江湖,两会赋予了地方**的权利,地方**赋予街道办事处的权利,于是就(理所应当)的出现了街道办事处收取利益的权利。
相信"逢集"对于新沂人来说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国家工商局早就取消了集市摊位的收入,对于小集市唐店来说,对于唐店的集市来说,集市是年复一年的逢着,即是是n年前工具局还收取着税收,也没要出现这样的天价吧,一年只能逢60个集,去掉阴天下雨,一天划到几十块,这是多么文明的打劫方式,试问一天能挣多少呢?好一个唐店街道办事处啊。
总理刚刚说过地方**有权,执权不可任性,这是将任性进行到底吗?好给力,当有着“正当“的旗号,小本生意有那么好做吗?好吧有人说这是国家的,收费是理所当然,但是也只是说收取垃圾费吧,谁家拉倒姐上的货都扔掉了,要产多少垃圾呢!!!
作者:
工作手册
时间:
2015-3-20 10:12
标题:
是市场管理费吧,逢集之后,现场环境惨不忍睹。
是市场管理费吧,逢集之后,现场环境惨不忍睹。
作者:
云在青山
时间:
2015-3-20 10:14
标题: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3610870&ptid=17396
工作手册 发表于 2015-3-20 10:12
是市场管理费吧,逢集之后,现场环境惨不忍睹。
有效的管理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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