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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剩米粒扣钱开除”的规定有点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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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13:0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吉林省辽源市

  苏州某论坛上一网友发帖称:某公司出了个“雷人规定”,最严格的一条:只要吃饭剩了两粒米以上,就要被扣钱,而扣一次钱就要被记过,记过超过两次还要被开除。(11月29日《扬子晚报》)
  苏州这家企业出台这一奇葩规定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即让企业员工们不要浪费粮食,倡导勤俭节约之风,折射了该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就此而言,值得称道,也值得其他企业跟进。如今,浪费粮食现象比较普遍,依然触目惊心 确实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国内人口多,耕地不多,每年还要进口粮食。尽管在国内已经不存在饥饿问题,但还有贫困人口,一些人处于温饱线之下。如果对餐桌上浪费粮食的现象掉以轻心,后果是严重的、不言而喻的。因而,杜绝粮食浪费,不仅仅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更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不过,该企业的奇葩规定值得商榷。在法治社会,企业出台任何规定,既要合情又要合法,公司规章制度若与《劳动法》相冲突,无效,以法律强制性规定为准。按《劳动法》的规定精神,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很清楚,该企业的奇葩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哪条法律规定“碗里剩两粒米以上要罚钱,处罚超两次就开除”了?
  显然,该企业的奇葩规定暴露了企业负责人在法律法规上的“盲区”,是对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漠视,必须叫停,该企业的负责人应当在法律法规上“扫盲”。至于倡导或要求员工不浪费粮食,应当改用合情又合法的规定,并让企业员工心甘情愿地接受,这无疑考验着企业负责人的智慧与能力。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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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8 15:3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沙发
    发表于 2014-12-8 15:11: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主管是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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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3-6 08:59
  • 签到天数: 249 天

    [LV.8]以坛为家I

    板凳
    发表于 2014-12-8 15:13: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7_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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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4-12-8 19:46: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吉林省辽源市

    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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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14-12-8 22:35: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真不知道,还有这么好心的楼主 支持

    真不知道,还有这么好心的楼主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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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8 06:2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板
    发表于 2014-12-8 22:53:40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中国人酒桌上浪费一天的粮菜足够非洲好几个小国一年的口粮。

    中国人酒桌上浪费一天的粮菜足够非洲好几个小国一年的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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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12-9 00:2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3131247&ptid=17195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中国人酒桌上浪费一天的粮菜足够非洲好几个小国一年的口粮。

    又没有法律规定不给浪费粮食,这都不算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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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4-12-9 00:26: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听说有什么高级餐厅吃烤肉的,没吃完的还得按克给餐厅钱,真有这事?

    听说有什么高级餐厅吃烤肉的,没吃完的还得按克给餐厅钱,真有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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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4-12-13 14:56: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省遂宁市

    囧丁乙……好吧,我承认,楼主比我牛

    囧丁乙……好吧,我承认,楼主比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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